合作是企業發展過程中必然存在的共性問題,僅隨發展階段的不同需對合作對象和合作形式進行調整。合作有利有弊,通常存在一些風險:一是對安全事故、人身傷亡日后的事故處理、賠償和公司的安全整改帶來極大困難;二是經濟糾紛,工程款、材料款、民工工資等經濟官司經常出現;三是工程質量及工期難以控制;四是財務不做帳或帳不全、現金流量大,造成稅務部門認為偷稅漏稅。更為嚴重的是個別合作人故意造成的風險,并對風險采取不負責任的逃避態度。針對實際情況,中江公司工程管理部采取措施強化對國內工程項目合作隊伍的規范管理。
一是從源頭上把好合作門檻。針對公司建筑工程合作隊伍運行中存在的風險,工程管理部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專題調研,聽取各方面意見,分析風險存在的原因,尋求解決問題的措施,明確既要合作,又要防范風險,保證公司建筑業的健康發展,并立即組織人員起草《關于完善國內工程項目備案和評審的有關規定》、《國內工程項目合作隊伍暫行管理辦法》,并發送各有關單位討論修改,經公司領導審批后,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實施。之后又抓緊起草了《中江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和檢查評價辦法》,并模擬運行。對合作隊伍著重從三個方面進行備案審查:要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有承包工程等級資質;具備相應的管理人員,具備負責安全、質量和施工的專業技術人才;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企業信譽和形象,在社會上和行業里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二是加強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動態管理。對項目報備、評審從嚴把關,嚴格控制需要開具信用證、保函和技術難度大、工程規模大、合同額大的項目;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嚴格檢查合作隊伍是否簽訂安全生產協議、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為施工人員投保意外傷害保險及安全技術方案、安全生產投入等情況,確保一旦出現人員傷亡事故即可從意外傷害保險中得到一定補償,并從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中得到補充;在經濟方面,重點檢查合作隊伍財務制度,不允許合作隊伍再將項目分包,不允許以項目部的名義對外拖欠材料款,民工工資建立臺賬并直接將工資發放到本人手中,無論采取何種合作管理模式都必須建立健全財務明細賬目,按規定納稅;在工程質量和進度方面,重點檢查項目部施工技術人員的配備、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機械配備、分部分項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等。
三是加強對合作隊伍的考核評價。通過公司法律審計以及財務部門的信息反饋,采取公司內部相關部門聯動管理;通過工程管理部掌握的情況實行動態管理,建立信譽平臺及電子檔案,將合作隊伍考評分為優良、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級。對于優良的合作隊伍繼續擴大合作;對勉強合格的合作隊伍進行及時提示,使用上從嚴評審;重點對出現影響公司形象、經濟官司、上訪投訴等問題的不合格隊伍堅決予以終止合作。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