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福建國資委 發布時間:2009-07-13
日前,福建省高速公路公司與福建省投資集團簽訂《關于合作共同推進福建高速液態天然氣汽車加氣站建設的原則協議》。雙方議定:在福建境內高速公路投資建設30座LNG汽車加氣站,每年可加氣2.2億萬方,折合13.3萬噸液態天然氣,可替代汽柴油18萬噸,在方便車戶的同時,將大量減少可導致人體呼吸道疾病及癌癥的苯、鉛、粉塵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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