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企業經濟運行動態監測和分析,及早發現并規避金融風險。建立健全企業財務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制定完善企業財務風險應急方案,確保企業財務安全運行。高度關注市場形勢的變化,準確把握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趨向,強化財務、金融風險意識,加強企業現金流量管理,特別關注企業資金鏈運行狀況,防止發生資金鏈斷裂風險,確保企業資金鏈安全運行,保證系統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和發展的資金需求。
二是切實做好資金運營籌劃,積極拓寬資金籌集渠道。采取授信貸款、差額承兌貸款等多種形式,切實加大銀行貸款等籌資力度。根據各單位實際情況對現有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合理籌劃,首先保證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堅決避免因新上項目造成資金短缺,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和經營。
三是高度重視企業投資和對外擔保等風險管理。完善企業主要業務活動和關鍵業務環節的內部財務控制制度,高度重視重點項目投資、對外擔保、應收賬款等風險管理。嚴格履行投資決策程序,嚴格執行企業重大投資活動報告制度,積極籌劃建設資金,確保在建重點項目順利實施,有效規避投資風險。嚴格投資管理權限,嚴格控制非鹽產業投資和高風險投資,最大限度地減少投資損失。嚴禁企業在負債率過高、超出企業財務承受能力的情況下,盲目擴大投資規模;嚴禁企業違規使用銀行信貸資金投資股票和房地產。要加強對外擔保業務的管理,無省公司批復,所有企業一律不得對外提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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