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煤炭企業融資方式實現新突破
峰峰集團成功發行10億元企業債券
與銀行貸款相比,可減少財務費用4100萬元 8月28日,經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批準,冀中能源峰峰集團5年期10億元債券,由國泰君安證券交易所成功發行。這是河北煤炭企業首家通過發行企業債券保證重點項目建設資金的成功嘗試。峰峰集團企業債券的發行,標志著優勢煤炭企業在參與市場融資方面邁出了新步伐。
今年以來,河北省不斷把優勢企業、龍頭企業介紹給市場和投資者,讓企業自主選擇融投資方式,并且鼓勵企業優先選擇債券發行等方式實現直接融資。峰峰集團是全國主焦煤生產基地,在國內具有良好的信譽和影響力。近年來,峰峰集團發展迅速,產能不斷提高,計劃從目前年產1300萬噸提升到2010年1600萬噸。同時,峰峰集團的煤焦化項目也被列為全省50個重點支撐項目之一,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
為保證產能提升和安全生產,保證煤焦化項目建設的順利進行,峰峰集團積極尋求合作,經過篩選,從銀行貸款、短期融資券等融資方式中,選擇了發行企業債券,為今后煤炭企業籌資提供了可資借鑒的藍本。此次,峰峰集團發行5年期債券,與銀行貸款相比,可減少財務費用4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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