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隨著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宣布裁定書,太原市變壓器廠等八戶企業已經正式進入了破產法律程序。
據悉,從1996年到2003年,太原市對產品沒有市場,長期虧損,資不抵債的企業實施政策性破產,共涉及10多家企業資產總額15億元,負債總額22億,安置職工32869人,核銷銀行呆壞賬15億元,先后有山西紡織印染廠、清徐農藥廠等20家劣勢企業退出了市場,職工得到妥善安置。
昨日,法院宣布的太原變壓器廠、太原市標準件廠、太原第一毛紡織廠、太原地方建筑材料廠、山西無線電廠、太原洗滌劑廠、太原燈泡廠、山西建設機械廠,已經正式接到法院受理的裁定書。
據悉,今年太原市共有12戶企業(包含上述8家)要通過政策性破產完成國有企業有序推出和破產重組,這12戶企業涉及職工16852人資產22.29億元,其中需要安置的在職職工110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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