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狠抓檢查落實。制訂保障食鹽安全的監管方案,落實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加強與衛生、公安、質檢、工商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特別是加大供應北京、青島及其他旅游城市食鹽的監督檢查力度,對工作落實不到位或發生食鹽安全事故的單位,從嚴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二是加強質量管理監督,確保生產供應合格食鹽。在食鹽批發、運輸筑裝、配送、倉儲、供應、零售等環節加強質量管理和質量檢測,向用戶提供優質合格的食鹽產品,并保持正常銷量的大小包裝成品鹽庫存。
三是突出工作重點,提高食鹽安全保障水平。對重點場所、重點對象集中開展食鹽市場專項執法檢查,依法規范食鹽市場經營行為。建立食鹽安全預警和防范機制,對重要、敏感的食鹽安全信息要迅速反應、果斷處置。加大食鹽安全知識宣傳,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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