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科學合理的分配機制,充分調動各崗位員工的積極性,山東高速集團夏津管理處積極開展員工薪酬分配機制改革,實行了新的薪酬管理辦法,對員工薪酬實行分類管理、動態管理、績效管理、共同管理和陽光管理。
一是分類管理。根據崗位工作性質,將管理處員工劃分機關職員、收費人員和工勤人員等三個類別,類別不同,管理方法也不同。機關職員實行按崗定薪、效率質量優先的分配方法,收費人員實行定編定額包干辦法,工勤人員實行總額包干辦法。
二是動態管理。對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等主要工資項目實行動態管理。按評估確定崗位工資,不同的崗位有不同的崗位工資,同一崗位不同的員工崗位工資也有所差異;績效工資依據管理處年度績效工資總額、部門和個人的工作業績情況確定。崗位工資每年調整一次,績效工資每月調整一次。
三是績效管理。量化考核,依考定薪,將考核成績納入績效工資的分配中。各收費站的績效工資總額由其經營業績情況確定,所有員工個人的績效工資均由個人的考核成績決定。
四是共同管理。發揮收費站和機關相關科室的職能優勢,共同參與員工日常考核和工資管理工作。政工科、綜合科、信息管理科和各收費站分別承擔機關職員、機關工勤人員、監控員和收費站人員的考核、薪酬表的編制工作,財務科負責全處所有員工薪酬的具體發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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