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礦集團完善五大機制加大源頭預防腐敗力度
淄礦集團完善五大機制加大源頭預防腐敗力度

文章來源:山東國資委 發布時間:2008-03-24
一是完善企業資產監管體系,形成法規約束機制。健全資本投資決策機制和項目法人約束機制,實行重大投資項目論證制和重大投資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建立資本經營預算制度,逐步規范資產經營,確保企業資產保值增值。
二是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形成權力制衡機制。規范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者的權責,形成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經營管理者之間的制衡機制,防止權力失衡。
三是完善企業內部管理體系,形成內部制衡機制。圍繞用人權、財權、物權和事權,從操作層面上實行適度集權、合理授權和分級管理,避免權力過于集中。
四是完善企業管理人員選聘制度,建立規范的用人機制。健全竟聘、考評、選任、辭退、辭職、任職回避、輪崗交流、失察追究、任期試用、紀檢監督組織和職工群眾對選人用人監督等制度,規范用人機制,預防用人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