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重組海鋼,這是今年海南省國企改革的重頭戲,也是國企改革成功范例。
2004年,海南省委、省政府把海鋼重組改制列為省重點改革項目來抓,歷時近4載,終獲破冰前行。
海鋼的重組改制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資產并購,而是深層次的體制變革。通過產權制度改革,從根本上改變了海鋼產權單一、機制不活、管理粗放的體制性弊端,切實轉換了海鋼經營機制,增強企業(yè)競爭力。
海鋼是海南最大的老國有企業(yè),是個“小社會”,大局穩(wěn)定至關重要。為讓海南礦業(yè)輕裝上陣,海鋼把學校、醫(yī)院和礦區(qū)公安局等3個社會職能單位人員、資產移交地方管理,過渡期5年,總經費2.09億元,其中海鋼掏1.88億元。海鋼職工安置方案出臺前事先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正是在充分尊重職工意愿和切實保障廣大職工利益的基礎上,海鋼改制才會如此順利推進,從而為企業(yè)重組奠定了良好基礎。
為保證重組方在3年內投入20億元,海鋼還設定了約束條件。這些約束性條件,既保證了企業(yè)長遠發(fā)展,也保護了廣大職工的長遠利益。
妥善處理好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三者的關系,這便是海鋼改制重組的示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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