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2008年全國煤炭產運需銜接視頻會結束后,山西省就保障重點行業、企業用煤等進行安排部署。
明年煤炭供需繼續保持總量基本平衡的態勢,但受部分區段鐵路運力緊張等影響,仍有可能出現部分品種、區域和時段性矛盾。為協調全國運力,國家發改委聯合鐵道部、煤監局、電網公司等部門召開煤炭產運需銜接會,要求在運力配置框架方案下達后,由供需雙方企業在20天內,自主采取各種方式進行銜接,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影響供需雙方年度生產計劃安排和運力落實。
山西省要求相關部門嚴格落實國家這一規定。煤炭供需銜接必須堅持以煤炭生產企業和煤炭終端消費企業為主體;堅持以發煤、收款煤礦為供方,接煤、付款廠家為需方簽訂合同;堅持尊重和落實企業的經營自主權,任何部門、機構和單位不得干預企業自主簽訂合同,除供需雙方企業和鐵路、交通部門外,其他任何單位一律不得在合同上簽字蓋章。合同必須明確煤炭產品質量標準、質價相符,嚴禁各種欺詐行為。供需雙方企業應根據產品結構和實際需求簽訂合同,嚴禁簽訂虛假合同。
山西省除保障居民生活用煤外,還要堅持先省內后省外的原則,重點保障電力、鋼鐵、有色金屬、化肥、建材等行業的用煤需求。這些行業中符合國家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審批(核準)規定的企業,不分所有制、不分隸屬關系,都可以自主參加銜接。但必須嚴格禁止非法開采的煤炭進入市場。煤炭生產、運銷企業不得收購非法煤礦的產品。煤炭用戶不得與非法煤礦、非法經營企業簽訂購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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