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從大同市勞動保障局了解到,為從根本上解決因長期停產、停業而未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國企職工的就醫難題,大同市專項試行辦法正式出臺。
新出臺的《大同市國有困難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規定,國有困難企業(指長期停產、停業至今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及其他用人單位)參加醫保,須由企業提出申請并經醫保機構審核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員工繳費基數以全市上年度在職職工平均工資60%核定,繳費費率為4.5%,全部劃入統籌基金,且可以先建立統籌基金,暫不設立個人賬戶,其基本醫保費由單位繳納2.5%,市財政補助2%。大病統籌醫保費的單位繳納部分由單位負擔,個人繳納部分由同級財政補貼。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