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投資企業集團公司(華福公司)積極探索市場經濟條件下在法人治理結構還不完善的國有企業,如何提高經營管理水平,進行了有益的嘗試:
一是建立了嚴格的項目選擇、決策和投資管理辦法。探索國有體制下如何實現“三重一大”科學、民主決策。公司制訂工作規則,設立經濟決策咨詢委員會等相應內設機構對重大項目對接論證后,由公司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公司監察部門全程監管辦事程序。
二是依法辦企,依法興企,注重法律知識的普及和法律風險的規避。
三是將投資資產分五級實施動態管理。
四是將派出股東代表、董事、監事、高管人員作為股權管理的重要方式,制訂相應工作規則和董事述職報告制度。
五是針對國有法人股上市流通的新情況,制訂股份減增持管理辦法以相適應。
六是定期舉辦金融研討會,加大對金融業投資的研究,鼓勵員工積極報考銀行、證券等金融業執業和高管人員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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