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氣集團要求企業黨建防止兩種傾向
上海電氣集團要求企業黨建防止兩種傾向

文章來源:上海國資委 發布時間:2007-06-07
上海電氣集團要求企業黨建防止兩種傾向
上海電氣集團在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中,對企業黨委書記提出要注意防止兩種傾向:一是要防止淡化和輕視黨的建設的傾向。黨委書記要到位,確立黨建“第一責任人”的意識;要圍繞改革發展的難點、重點,大力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二是要防止黨建工作自我循環的傾向。根據黨的十六大對基層黨組織“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拓寬領域、強化功能”的定位,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從改革發展穩定工作的大局出發,明確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的重點;積極探索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的新途徑、新方法,不斷提高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