兗礦集團楊村礦落實“三個責任制”筑牢安全根基
兗礦集團楊村礦落實“三個責任制”筑牢安全根基

文章來源:山東國資委 發布時間:2007-06-01
兗礦集團楊村礦落實“三個責任制”筑牢安全根基
一是落實領導干部責任制。對管理干部的下井次數、抓“三違”、查隱患及掛紅黃牌數量做出明確規定,堅持每月一通報一考核,并與領導干部年薪及工資獎金掛鉤。二是嚴格業務保安責任制。要求生產業務科室深入一線,強化業務指導,突出抓好重點工程、臨時工程、工作面安裝回撤、邊緣崗點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現場存在的各類問題,對隱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區隊、班組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三是嚴格落實職工崗位責任制。編印涵蓋全礦45個工種594個崗位的精細作業標準,要求職工對從事工作的標準是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全面掌握,把職工崗位責任制落實情況、現場安全質量與當月的工資獎金相掛鉤,提高職工抓安全、保質量的主動性和自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