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國資委出臺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
銀川國資委出臺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

文章來源:寧夏國資委 發布時間:2005-10-18
銀川國資委出臺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
近日,銀川市國資委出臺了《銀川市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切實落實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促進國有企業快速發展。
考核辦法對市場經濟國資委監管企業負責人實行“年度考核與任期考核相結合”、“結果考核與過程評價相統一”和“考核結果與獎懲相掛鉤”的考核制度。經營業績考核以財務指標為核心,以評議指標為補充,設置為基本指標、分類指標和綜合評議指標三類。企業每年根據其發展規劃和經營狀況預報下一年度擬完成的目標建議值,由市國資委審核確定后,同企業負責人簽訂經營業績責任書。
經營業績責任書完成情況的考核程序為:每年在規定時限,企業負責人依據經審計的企業財務決算數據,對上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市國資委依據經審計并審核的企業財務決算報告,結合企業負責人年度總結分析,對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分為A、B、C、D、E五個級別。
考核辦法對企業虛報、瞞報財務狀況和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負責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導致重大決策失誤、重大安全與質量事故、嚴重環境污染、重大違紀案件,給企業造成重大不良影響或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等事項作出了明確的處罰規定。
《考核辦法》將于2006年在部分企業試行,完善后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