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山西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5-03-16
日前,山西太鋼安全生產管理部下發了安全管理經濟責任制考核通報。這是新《安全生產法》實施以來,公司2015年對安全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及責任人作出加重考核的第一份處罰決定。
新《安全生產法》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推進依法治企、依法治安,積極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公司依據新法,從嚴制定了安全管理專業經濟責任制,明確了35條安全“紅線”,加大了過程問責和考核力度。2015年一季度,圍繞安全自主管理和安全基礎管理,以“三項專項整治”為突破口,按照“三個必須”的原則,不斷強化全員“紅線”意識,著力加大過程管控力度、專業安全管理力度,全面強化關鍵領域安全控制。這些措施對全面提高安全績效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本次發布的考核通報中,公司要求,各單位要認真落實集團公司與不銹鋼股份公司一季度安委會會議和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強化安全生產“知責、履責”,嚴格落實“一崗雙責”,時刻以“一高兩嚴”為總要求,加強對高風險單元的安全管控力度,促進逐級安全責任和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實。要對照公司《2015年安全管理專業經濟責任制》“生產安全過程考核”各部分內容,圍繞廠(礦)級和作業區級安全自主管理、安全基礎管理及專業安全管理工作,舉一反三,做好自查自糾,不斷改進安全工作。對明知故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公司將從嚴從重考核,進行過程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