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業集團公司修訂出臺七項管理制度強化風險防控體系
江蘇省鹽業集團公司修訂出臺七項管理制度強化風險防控體系

文章來源:江蘇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5-09-24
為深入貫徹落實江蘇省委巡視組反饋整改意見和江蘇國資委監事會監督檢查整改要求,近期,省鹽業集團公司圍繞關鍵點、突出風險點,相繼修訂、完善和出臺了七項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風險防控體系,持續深入抓好整改落實。
該七項制度含蓋了投資管理、招投標管理、大宗物資采購、對外擔保、內部借款、資產處置、資產損失財物核銷等等范圍。其中《投資管理辦法》進一步界定了投資項目和適用范圍,從投資計劃、投資項目論證與決策到投資實施與管控、投資監督與考核的全過程管理,實行嚴格的投資論證和評審、投資決策法律意見書、投資項目統計、投資項目合同管理和投資項目審計等多項制度;《招標投標工作管理辦法》詳細列明了項目招投標工作10項程序和要求,規范了招標文件合同重要條款審核前置程序,對違犯《招標投標法》、非法干預或影響招投標過程和結果的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也作出了明確規定等。
這些制度的相繼出臺,進一步完善了該公司的內控制度體系,確保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地開展各項經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