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國企注重以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湖北宜昌國企注重以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文章來源:宜昌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5-12-08
面對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企業生產經營的法律風險無所不在,近3年,僅宜昌國有企業經濟訴訟案件涉案值就近1.8億元。如何依法經營管理,依法維護權益,走出企業法律風險的困惑是當今全社會關注的焦點,日前宜昌市國資委對40家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法律風險防范情況及經濟糾紛案件進行深入調查。
三年宜昌企業依法挽回8000多萬
通過調查表明,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意識不斷增強,不少企業已從被動應訴,向主動起訴,依法維權轉變,企業法律風險防范已成為助推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內容。
近3年,全市有20多家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涉及經濟糾紛訴訟案件,涉案值近1億多元,通過法律手段挽回經濟損失8000多萬元。宜港集團累計發生訴訟案件9起,以原告身份起訴2起,獲得賠償100多萬元,以被告身份應訴7起,挽回和減少經濟損失約428萬元。安琪集團用法律手段維護企業商標權、專利權,嚴厲打擊了不法分子,挽回損失近1000萬元。
防控風險關鍵在于懂法
目前我市企業規章制度建設已涵蓋經營管理、人力資源、財務審計、企業管理等方面。特別是有針對性地細化、實化了對外投資管理、招標采購管理、工程項目管理、合同管理等,使企業運行更加規范;對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大額資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項堅持集體決策,杜絕和減少個人說了算,自覺抵制違規用權行為和違規參與市場競爭行為,讓法律風險在事前得到控制和化解。
法律風險防范關口前移是近年來我市企業經營的最大特點。以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強化重大事項把關為重點,現有注冊的企業法律顧問170多人,在250家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中,有220家企業設有法律事務部和專兼職工作人員。這些企業法律顧問和法律工作者在參與企業對外合同的簽訂把關、參加企業的合并、分立、破產、投資、租賃、資產轉讓、招投標及改制等涉及企業權益的重要經濟活動把關,處理企業法律糾紛,依法維護企業權益等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據不完全統計,近幾年國有企業共涉及商標權、專利權、經濟糾紛案件200多起,通過法律程序挽回經濟損失數千萬元。其中湖北昌達化學工業公司改制后原貸款糾紛案件歷時近10年,通過法律手段予以庭外和解,為我市挽回經濟損失2000多萬元。
僥幸心理要克服
從抽查的40家企業法律糾紛案件分析,不難發現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還存在一些薄弱之處,被動應訴多,主動維權少。企業在改制、并購重組、對外投資、金融借貸、契約合同和產銷行為等經濟活動中,法律風險大有存在,經濟糾紛頻發。有的企業對在經營管理中存在的潛在風險認識不足,企業在決策時,往往注重速度和效率,忽視或者輕視了法律風險的存在。有的企業存在僥幸心理,違規相互競爭,既給企業帶來較大經濟損失,又帶來潛在的法律風險。有的企業沒有專職法律顧問,臨渴掘井,官司糾紛來了臨時找法律工作者,治標不治本,起不到事前防范的作用。目前企業缺乏金融、知識產權、國際貿易等方面的專門法律人才也是存在的問題之一。
通過調查表明,新形勢下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勢在必行。必須建立以全面推行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為核心,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配套的運行機制,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為主、事后補救為輔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工作模式,增強企業防范法律風險的主動性、前瞻性和計劃性,保證企業依法決策,依法經營管理,依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