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鹽業公司與中鹽總公司開啟戰略合作模式
內蒙古自治區鹽業公司與中鹽總公司開啟戰略合作模式

文章來源:內蒙古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6-12-20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鹽業公司與中國鹽業總公司戰略合作簽約儀式在呼和浩特市隆重舉行。中國鹽業總公司、中鹽榆林鹽化有限公司、內蒙古蘭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中鹽國本鹽業有限公司、中鹽黑龍江鹽業有限公司、中鹽甘肅省鹽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領導、嘉賓,內蒙古自治區鹽業公司黨政領導張良、袁肅、林長安出席簽約儀式,自治區鹽業公司總部副處級以上干部,部分所屬二級企業負責人見證了這一歷史性時刻。
中國鹽業總公司為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國有大型企業,履行中央企業職責,是中國鹽行業龍頭企業、唯一中央企業和唯一全國性企業,亞洲最大、世界第二的鹽業企業和國內重要化工企業,擁有全資、控股子公司46家,年產各類鹽1800萬噸,占全國總產量的17%,其中食鹽產銷量225萬噸,約占全國21.5%,供應和配送居民食用鹽覆蓋人口4.2億人,形成了以東北、華北、華東、華中、西北為主的全國性生產流通布局,長期以來一直致力于推動鹽行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致力于為全國消費者提供安全、健康、可靠、優質的食鹽產品。
內蒙古自治區鹽業公司是自治區國資委出資監管的區直國有獨資企業,負責全區2500萬人口食鹽的安全供應。下設14個全資子公司,在82個旗、縣、市區設有82個配送中心,在全區擁有強大的食鹽供應配送渠道網絡。
公司所屬的錫林郭勒盟額吉淖爾鹽場擁有年產20萬噸真空精制鹽的能力,依托先進的設備和精良的工藝,出品的“母親湖”牌大青鹽所有量化指標和衛生指標均優于普通食鹽,產品質量超國標優級標準。“大青鹽”歷史悠久,早在《五十二病方》中已供藥用,是唯一被《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收載的食用鹽,為國家地理標志產品,綠色原生態,色美味醇,富含鈣、鎂、銅、鐵、鋅、硒等多種微量元素,是不可多得的珍貴鹽品。
內蒙古鹽業與中國鹽業總公司本著互利共贏、互惠共生的理念宗旨,堅持增進戰略互信,攜手共進,以全新的姿態應對行業競爭與經濟轉型新常態,共同服務于區域經濟發展,共同服務于百姓健康和福祉,就是落實國家鹽業體制改革的具體行動舉措。此次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在市場營銷、產品開發、專營服務等各個方面,進一步擴大合作范圍,強化合作內容,提升合作價值,必將促使雙方的發展更進一步,也將使廣大消費者,獲取更加便捷、優質服務。充分體現雙方作為國有企業承擔的促進經濟發展的歷史使命和社會責任。
中鹽總公司副總經理王云表示,中國鹽業總公司與內蒙古鹽業公司選擇繼續攜手共進,雙方約定通過采取中鹽品牌區域獨家經營方式進一步緊密產銷合作,共同承擔內蒙食鹽市場供應的主渠道責任,這是對全面落實鹽業體制改革的重要措施,雙方的合作為穩定全自治區食鹽市場,為全區人民繼續吃上優質、安全、放心的食鹽提供了堅強保障,雙方將共同努力,堅持專業化分工協作,積極進取、開拓創新、付守承諾,為自治區各族人民安全放心的食鹽和消費環境做出積極的貢獻。
內蒙古鹽業董事長張良指出,內蒙古自治區鹽業公司自2013年以來與中鹽旗下的榆林、蘭太、國本等企業本著互惠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進行了良好的合作,無論是生產商還是經銷商都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雙方進一步共同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中國鹽業總公司與內蒙古自治區鹽業公司順勢而為,基于兩家企業的資源稟賦,從戰略的高度,提出精誠協作、共贏未來,開展深度合作,讓區域市場“供給”更加給力,為廣大用戶提供更好的服務。不僅符合鹽業市場競爭下的發展趨勢,更代表著一個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互惠互利,聯合發展平臺的建立。必將推動雙方實現利益共同化,產品結構優化升級,健康可持續發展。
參加簽約儀式的中鹽所屬企業負責人均表態承諾,一是堅決貫徹執行雙方簽訂的戰略合作協議,繼續發揚和傳承合作成果,助力業務遠航。二是創新方式,做蒙鹽與中鹽強強聯合的有力踐行者。有效發揮協作平臺的作用,積極參與營銷合作思謀進取,攜手并進,有為擔當。三是發揮各自優勢,努力構建雙方合作發展的新平臺。通過資源利用、新品開發、全流程優質服務等多方位的交流與合作,提升戰略協同層次和水平,提升創新能力,實現戰略發展新跨越。
在歡樂喜慶的氛圍中,中國鹽業總公司副總經理王云,內蒙古鹽業公司董事長張良分別代表中國鹽業總公司、內蒙古自治區鹽業公司在戰略合作協議書上簽字。
內蒙古自治區鹽業公司成為中國鹽業總公司在內蒙古區域內食鹽業務唯一合作伙伴。雙方將建立產銷一體、優勢互補、渠道共享、發展共贏的穩定全面戰略合作伙伴關系,為中國鹽行業增添了一道強強聯手、共創多贏的亮麗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