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工集團黨組開展2016年第三季度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專項檢查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專項檢查
福建建工集團黨組開展2016年第三季度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專項檢查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專項檢查

文章來源:福建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6-12-23
近期,福建建工集團黨組下發《關于開展2016年第三季度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從10月11日開始至12月7日止,對司屬29家分、子公司和18個自營工程項目部2016年第三季度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進行了抽查。
此次專項抽查重點檢查各單位2016年第三季度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其他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具體檢查以下內容:一是中秋、國慶期間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二是公車使用及管理情況;三是差旅費開支及管理情況;四是接待費開支及管理情況;五是福利費、津補貼發放及管理情況;六是辦公費開支及管理情況;七是職工食堂費用開支及管理情況;八是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及移交線索查處情況;九是領導干部安排親戚在同單位工作情況和兼職過多情況及重要崗位長期不交流和退休返聘人員管理情況;十是抽查各自營工程項目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等。
此次專項檢查采取“聽匯報、看實況、查資料”的方式進行,從檢查的情況來看,各單位都能認真履行黨組織的主體責任和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責任,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福建省紀委、福建國資委黨委、紀檢組和集團黨組、紀檢組的部署要求上來,深刻汲取發生在集團內的幾起案件教訓,堅決破除“特殊論”、“業務需要論”等思想誤區,抓早抓小,認真查擺問題,切實落實整改。但在檢查中也發現一些問題,集團黨組已下發通報,要求各單位以此次檢查通報中所反映的共性問題為鑒,認真對照和分析本單位存在問題的原因,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防范。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個性問題要積極應對,深入挖掘問題成因,限時整改,確保整改工作落實到位。同時,要求各單位提高思想認識,常抓不懈糾正“四風”。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切實落實“一崗雙責”。要緊盯重要時間節點,強化監督執紀問責。要對照突出問題,抓好整改落實。各單位整改落實情況報告需經單位主要領導審核簽字后上報集團,集團將適時組織對各單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導回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