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城鄉集團以“六化”管理 推動規范董事會建設提質增效
甘肅城鄉集團以“六化”管理 推動規范董事會建設提質增效

文章來源:甘肅省國資委 發布時間:2024-12-17
2024年,甘肅省城鄉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甘肅城鄉集團)認真落實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部署要求,以建設權責法定、權責透明、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為著眼點,創新運用“六化”管理方式,堅持以上帶下、以點帶面,著力推動規范董事會建設提質增效,為企業高質量發展夯實了公司治理基礎。1—10月,利潤同比增長117.94%,呈現出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良好勢頭。
堅持權責邊界清晰化,著力完善法人治理機制
以落實黨委會、董事會、經理層功能定位為著眼點,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制定“三重一大”事項決策權責清單,明確各治理主體權責邊界,促進各治理主體良性互動,提升企業治理整體效能。一是堅持黨委會把關定向。明確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細化公司黨委決策事項25項、前置研究事項53項,對企業重大經營管理事項,由黨委重點圍繞“四個是否”(即:是否符合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是否貫徹黨中央、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和落實發展戰略;是否有利于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增強企業競爭力、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是否有利于維護社會公眾利益和職工群眾合法權益)前置研究后再提交董事會決策,2024年企業黨委前置研究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比例達100%。二是堅持董事會研究決策。堅持把企業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決策作為董事會重要的法定職責,細化明確董事會決策事項54項,2024年以來涉及項目投資、融資擔保、基本管理制度制定等方面的重大經營管理議題46項均由董事會決策。三是堅持經理層執行落實。對董事會決策的事項,由經理層落實,并采用日常報告、年度報告等方式向董事會報告落實情況。實行經營形勢分析會、經理專題會等制度,建立經理層抓落實的機制。規范董事會向經理層授權放權,結合企業發展戰略和經營情況,按照“制度+清單”的授權模式,由董事會將一定額度的投資項目、融資項目等13項決策權授予經理層行使,2024年共向經理層授權決策議題5項,激發了經理層活力,提高了經營效能。
堅持組織體系規范化,著力規范和加強董事會設置
堅持把組織體系建設作為董事會建設的基礎性工作,在董事會組織設置、人員配備、考核評價上下功夫。一是分層分類“建”。堅持董事會應建盡建,在業務多樣、股東多元的11戶子企業建立董事會,同步設置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明確專委會職責權限、人員構成。同時,對業務類型單一且投資事項少的子企業,不設立董事會。二是嚴格規范“配”。嚴格按要求配備外部董事,集團公司及子企業實現外部董事占多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戰略投資委員會由外部董事占多數,薪酬委員會、審計與風險控制委員會全部為外部董事,發揮好外部董事角色獨立、具有專業特長的優勢,增強了決策的科學性、客觀性。三是科學合理“考”。制定子企業董事會評價制度,從組織機構、職責權限、功能發揮、依法行權、履職運轉、決策績效等13個維度確定考核指標,由出資人牽頭,組織子企業外部董事、子企業班子成員、子企業的下屬企業等主體進行考核測評,考核結果以集團公司文件通報,對考核中發現的董事會建設運行方面問題督促整改,實現了董事會組織體系建設規范化。
堅持制度建設系統化,著力做到依法依規治企
牢固樹立法治理念,建立以章程為核心,董事會運行制度、經營基本制度相配套的制度體系。一是以章程為“綱”。充分發揮章程在企業治理中的統領作用,逐級推動公司所屬各級次企業、混改子企業修訂完善公司章程,進一步明確界定各法人治理主體的功能定位,理順決策流程,建立科學高效的法人治理機制。二是以董事會運行制度為“經”。加強制度設計與指導,建立《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董事會專業委員會工作規則》《經理層工作規則》《董事會秘書工作規則》《董事會議案管理辦法》《職工董事選用辦法》等多項管理制度,明確了董事會運轉的規則、程序等要求,形成了保障董事會規范高效運行的制度體系。三是以經營基本制度為“緯”。對標董事會作為經營決策機構的定位,以落實子企業董事會六項職權為契機,堅持以上帶下,制定了集團公司及下屬公司經理層成員選聘、考核兌現、職工薪酬、收入分配、融資擔保、財務管理等方面經營基本制度,確保董事會經營決策科學規范。
堅持議事決策流程化,著力提高董事會會議運轉水平
制定《董事會議案管理辦法》,印發《關于進一步提升董事會會務工作質效的通知》,重點從會議議案提交、通知、開會、會后報告、決議督辦五個環節加強把控,持續推動董事會會務工作質效提升。一是注重把控議案質量。加強議案審核,要求每一項議案都匯報清楚起草背景、主要內容、審議依據,避免議案起草目的性不強、內容不完善、不屬于董事會議事范圍的議題提交審議等問題,確保了董事會決策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二是注重把控通知時限。堅持做到董事會定期會議召開前10天通知、臨時會議召開前5天通知,會議議題材料及背景資料一并提供董事會成員,保證董事會成員有充足時間審議議案。三是注重把控召開方式。統籌董事會、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召開方式,“三重一大”事項原則上召開現場會議審議,項目投資事項全部通過召開現場會議充分討論后決策,嚴格控制書面簽署會議決議的頻次,2024年以來現場會議審議議題達到80%。四是注重把控會后報告時效。集團公司董事會會議召開5日內即向省國資委報送會議召開情況報告,對省國資委反饋的事項及時研究落實,各子企業董事會也按要求向出資人報告會議召開情況,確保董事會決策體現出資人意志。五是注重把控決議落實實效。制定并落實《董事會決議跟蹤落實及后評估辦法》,細化董事會決議跟蹤落實督辦工作流程,建立日常管理臺賬,定期督查決議落實情況,不僅督查工作進展,更督查落實效果,對落實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要求,確保董事會決策落實落地。
堅持子企業外部董事隊伍專業化,著力提高董事會全級次運轉水平
著眼提高子企業法人治理水平,以董事隊伍建設為抓手,加強外部董事隊伍儲備、選用和考核,建設了一支專業化董事隊伍。一是高質量儲備子企業外部董事人才。拓寬外部董事人才來源,圍繞子企業主責主業,通過從集團系統內外遴選,建立了涵蓋企業中層管理人員、高校教授、專家學者、行業權威人士,多方面人才集聚的子企業外部董事人才庫,并分項目投資、財務融資、工程建設、文旅康養、企業治理五個類別管理,做到人才庫跨行業、跨區域、多元化、高質量,為外部董事配備夯實了基礎。二是科學配備子企業外部董事。集團公司為下屬共3戶子企業集團配備具有專業特長和豐富經驗的12名集團中層管理人員擔任外部董事,各子企業集團為8戶三級企業配備了20名外部董事,各級子企業外部董事占董事會成員總數的比例達59.7%,每個董事會都配備了管理、財務、投資、企業主業等專業外部人才,形成了符合企業發展要求的董事隊伍結構。加大專職外部董事配備力度,集團公司為子企業集團配備專職外部董事5名,占外部董事比例達到50%;子企業集團為三級企業配備專職外部董事6名,提高了外部董事履職專業化水平。三是嚴格考核子企業外部董事。制定外部董事考核評價辦法,對外部董事年度履職情況進行專項考核,考核情況在集團公司內部通報,并把兼職外部董事考核情況納入干部年度綜合考核,專職外部董事年度考核情況作為確定干部年度綜合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據,形成了有效的外部董事激勵機制。
堅持服務保障力量專門化,著力助推董事會高質量決策
一方面,配備專門服務保障力量。配備董事會秘書,制定董事會秘書工作規則,明確其為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并全程列席黨委會、總經理辦公會議,切實增強董事會秘書的協調服務質效。加強董事會工作機構建設,2024年度集團公司組織機構改革中,在集團公司內設機構壓減三分之一的情況下,把董事會辦公室作為集團公司職能機構單獨設立,并配備具有法人治理、法律、財務金融等專業背景的4名工作人員,專門負責集團公司董事會的服務保障和各級子企業董事會建設,為董事會建設提供了有力保障。另一方面,強化外部董事服務。充分發揮董事會服務工作力量的作用,強化外部董事服務,依規落實外部董事履職待遇,保障外部董事正常履職。積極服務外部董事決策,通過邀請外部董事到子企業和項目點實地調研、向外部董事提供集團經營信息等方式,協助外部董事及時全面掌握企業發展情況。積極搭建企業內部管理人員與外部董事溝通的橋梁,做到常規事項日常溝通,會議審議議題會前溝通,重大事項專題溝通,決策落實反饋溝通,推動形成了外部董事和內部管理人員同心、同向、同頻謀劃和推動企業發展的局面。
下一步,甘肅城鄉集團將認真落實國務院國資委關于科學、理性、高效董事會建設的部署要求,在制度建設、組織體系建設、外部董事履職等方面持續發力,不斷提高董事會建設水平,為企業高質量發展夯實基礎。
【責任編輯:語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