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深圳市國資委 發布時間:2025-10-30
近期,深圳市國資委主動適應新時代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新形勢、新要求,全面梳理2004年至今國資監管制度建設情況,對成立以來出臺的制度性文件進行了集中清理,通過廢止、失效一批文件,推動國資監管制度體系更加科學系統、精簡高效。
一是高度重視,精心部署制度梳理清理工作。市國資委高度重視本次制度梳理清理工作,制定制度梳理清理工作方案,細化任務分工,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對梳理清理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嚴格時限要求,力求在準、深、實上下功夫,切實做到摸清制度實情、破解制度難題、提升監管實效,確保清理工作高效推進、落到實處。
二是細致梳理,全面展示制度體系建設成果。圍繞不同時期國企改革方向、監管要求,從監管領域、功能作用等維度開展深入分析,將國資監管制度建設劃分為初創期(2004至2007年)、形成期(2008至2012年)、提升期(2013至2019年)、深化完善期(2020年至今)等四個階段,聚焦明確市國資委履職依據、管好資本布局、建立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等方面,著力建章立制、豐富制度內涵,推動國資監管制度體系更科學、更完善。
三是系統清理,有力促進制度體系精簡高效。堅持全面、審慎、有序原則,集合多方力量,重點對已被新規替代、與上位法不一致、相抵觸、有效期已屆滿未延期、階段性工作已完成或調整對象已不存在的制度分別提出廢止、失效的建議,組織完成三輪意見征集,形成最終清理結果,其中廢止29件、失效5件,并首次繪制深圳國資監管制度體系圖譜,實現國資監管制度體系更清晰、更系統。
下一步,深圳市國資委將圍繞“十五五”規劃對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定位,針對性加強國資監管制度創新和前瞻研究,強化重大戰略制度保障,推動構建科學系統、精簡高效的國資監管制度體系,持續提升依法行權履職能力,為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責任編輯:語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