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福建省國資委 發布時間:2025-12-10
近日,福建省國資委印發《所出資企業高質量發展綜合評價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搭建“雙輪驅動”的考核體系,引導所出資企業從單一“規模擴張”向“質量效益”轉型,推動省屬企業積極落實福建省委、省政府戰略部署,在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中更好發揮戰略支撐作用。
創新考核維度,突出黨建經營融合。《辦法》聚焦“黨建引領強、經營績效好、改革創新優、合規管理佳、保障能力強”等多維視角,重點突出黨建引領和經營績效深度融合。黨建與經營兩個維度合計占綜合評價整體分數的55%,且評價結果必須同時達到“A等次”,最終結果才能評為“A等次”,真正讓黨建力量成為激活國有企業高質量發展的核心引擎。
聚焦價值創造,突出企業綜合貢獻。《辦法》落實國務院國資委提出建立“五個價值”考核要求,設置“人均增加值、增加值占期末凈資產的比重、增加值增速”“戰新產業培育增長”“創新活力”“社會責任”等指標,注重企業價值創造能力和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貢獻,實現從聚焦財務指標向高水平實現經濟屬性、政治屬性和社會屬性的有機統一轉變。
防范重大風險,突出健康有序發展。《辦法》對企業發生重大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財務決算造假、粉飾報表利潤、重大違規投資經營等情形實行“一票否決”,從源頭有效防范重大風險事項發生,以此督促企業提高全面統籌發展和安全的能力水平,從源頭有效防范重大風險事項發生,促進企業高質量健康有序發展。
合理區分等次,突出比學趕超導向。《辦法》明確綜合評價分為年度評價和任期評價,評價結果按照得分情況將所出資企業評為四個等次,并對每個等次進行合理區分,堅決打破“輪流坐莊”“家家優秀”的好人主義傾向,樹立“干好干壞不一樣”的鮮明導向,以差異化考核引領企業可持續發展,掀起“比學趕超、爭先奪優”的良性競爭熱潮。
強化結果運用,突出評價閉環管理。綜合評價年度報告及任期報告作為福建省國資委實行分類動態監管和加強所出資企業領導班子能力建設的重要依據。同時,要求所出資企業根據綜合評價情況,認真分析問題原因,研究制定改進方案,切實推動企業自我管理和自我提升,形成“評價診斷—改進提升”閉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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