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出臺“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財政資金補助政策
寧夏出臺“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財政資金補助政策

文章來源:寧夏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7-06-19
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國資委制定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明確了補助資金的分配原則、補助范圍和補助比例。補助資金用于對包括相關設施維修維護費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項目可研費用、設計費用、舊設備設施拆除費用、施工費用、監理費等“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費用的補助。補助資金按照“三供一業”分項目戶均改造費用補助標準、改造居民戶數和補助比例等因素測算。其中:區屬政策性破產企業財政補助比例為100%;區屬國有企業財政補助比例為50%;自治區下放企業分項目戶均改造費用財政補助標準分別為:供水0.6萬元、供電0.7萬元、供熱(氣)1.1萬元、物業管理0.8萬元。區屬國有企業簽署“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協議或者框架協議后申請預撥補助資金,維修改造和分離移交完成后進行資金清算。
根據相關工作安排,從今年開始自治區全面推進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到2018年底前將基本完成全區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完成后,將基本實現分戶設表、按戶收費,交由專業化的企業或其他機構實行市場化、社會化管理和服務。自2019年起,全區國有企業不得再以任何方式為“三供一業”承擔費用,不得在工資福利外對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進行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