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國資委出臺企業業務接待管理辦法
福建國資委出臺企業業務接待管理辦法

文章來源:福建省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7-07-03
日前,福建國資委印發《福建省國資委所出資企業業務接待管理辦法(試行)》,這是省國資委根據福建省有關規定,在3家省屬企業試點基礎上,研究制定的全國首個國資委層面企業業務接待管理規定,進一步規范企業業務接待工作,是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又一重要舉措。
《管理辦法》適用于福建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明確業務接待原則,嚴格區分公務接待和商務接待對象,規定公務接待省內人員一律不飲酒,接待省外人員一般不飲酒;商務接待按省內不同地區、兄弟省市、國(境)外區分不同接待標準,并對酒水飲用數量和陪餐人數、用餐地點作出規定。
《管理辦法》明確,福建省紀委駐省國資委紀檢組、監察部門、外派監事會、審計部門等對企業業務接待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企業違反本辦法規定,未經審批進行接待、擅自提高接待標準、報銷與接待無關費用、虛報接待人數和天數套取接待經費、使用虛假發票報銷接待費用等行為,將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規,嚴肅追究相關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的黨紀責任、行政責任并進行通報,責令整改,追回資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