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陽出臺配套措施推進國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
湖北襄陽出臺配套措施推進國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

文章來源:湖北襄陽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7-07-21
為加快推進湖北襄陽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日前,經襄陽市政府批準,襄陽市出臺9條配套政策規定。一是對分離移交定額費用范圍進行規范。明確定額結算費用包括相關設施維修費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費用、設計費用、舊設備設施拆除費用、施工費用、監理費用等,不包括物業管理過渡費、房屋維修基金、審計費和運行費等。二是對物業管理過渡期及費用進行規范。明確主辦企業應一次性向接收方支付三年過渡期物業管理補貼費用,三年過渡期滿后,實行社會化管理。三是對家屬區維修改造審計費用進行規范。明確審計費用標準由主辦企業與中介機構協商確定,審計費由主辦企業承擔。四是對加裝戶表改造費用進行規范。明確主辦企業因特殊情況提出加裝戶表的,供電公司、供水公司審核確認后統一進行改造,按供電、供水分戶改造工程造價定額減半收取工程價款。五對物業管理用水用電改造問題進行規范。明確由主辦企業提出職工家屬區物業管理用水用電分戶改造方案,供電公司、供水公司與主辦企業商定后進行分戶改造,按戶數、工程造價定額結算工程價款。六是對商業用電用水單位分戶改造問題進行規范。明確對利用非生產性國有資產開辦洗車行、商店、食堂等商業服務業的,供電公司、供水公司統一進行分戶改造,需要增容的,由用電用水單位(個人)分別向供電公司、供水公司申請報裝。七是對分戶改造施工保障問題進行規范。明確分戶改造施工中涉及的協調及補償事項,由主辦企業與施工方協商解決,雙方在施工協議中予以確定。涉及“破路”等事項,由各縣(市、區)和開發區負責協調。八是對主辦企業家屬區周邊居(村)民用水用電分戶改造問題進行規范。明確主辦企業家屬區周邊居(村)民從國有企業家屬區內接入水、電源的,原則上不納入本次分戶維修改造范圍,應由各縣(市、區)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研究解決,確保居(村)民吃水用電,確保分離移交工作不受影響。九是對供電、供水、供熱(供氣)“三供”資產移交問題進行規范。明確由主辦企業負責辦理報批手續,將用作“三供”公共設施設備的國有資產無償劃轉給供電公司、供水公司、供熱(供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