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國資委出臺省屬企業外部董事配套制度
山西省國資委出臺省屬企業外部董事配套制度

文章來源:山西省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7-12-19
進一步完善山西省屬企業董事會建設,加強外部董事選聘管理工作,山西省國資委日前制定并下發了《關于印發外部董事配套制度的通知》,配套制度包含六個文件,分別是:《山西省國資委監管企業外部董事人才庫管理辦法(試行)》、《山西省國資委監管企業專職外部董事管理辦法(試行)》、《山西省國資委監管企業外部董事履職行為規范》、《山西省國資委監管企業外部董事考核評價實施細則(試行)》、《山西省國企業外部董事工作報告辦法(試行)》、《山西省國資委監管資委監管企業外部董事薪酬及履職待遇管理暫行辦法》。
該配套制度立足外部董事的職責、權力和義務,突出外部董事履職過程監督和履職效果評價,提出了多維度評價和日常評價相結合的外部董事考評方式,對評價內容、評價程序、結果運用做出了規定。圍繞專職外部董事任職條件、選聘程序、權力義務、管理評價、解聘退出等核心內容,對所涉及的管理事項分類歸置、延伸細化。規范了外部董事工作報告內容、時間和方式,規定了外部董事履職行為規范,確定了外部董事薪酬及履職待遇,實現了外部董事人才庫的“動態”管理。
配套制度內容較為全面,分類較為清晰,關聯較為緊密,有利于促進外部董事隊伍專業化建設,有利于確保專職外部董事在履職過程中達到“四專”,即身份“專職”、能力“專業”、履職“專管”、職責“專用”,有利于激發外部董事主觀能動性和工作積極性,對于山西省外部董事科學、高效和規范履職具有較強的指導意義。
山西省此前印發的相關文件還有《關于深化國企國資改革的指導意見》(晉發〔2017〕26號)和《山西省省屬國有企業外部董事管理辦法(試行)》(晉政發〔2016〕2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