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云南省國資委 發(fā)布時間:2018-02-06
日前,經(jīng)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云南省富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富滇銀行)成為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人民幣對泰銖直接交易做市商(*注)。在獲此資格的全國13家銀行中,除五大國有行、中信銀行及6家外資銀行外,富滇銀行作為全國唯一一家城市商業(yè)銀行,在此前構建的全方位、多層次沿邊、跨境金融服務體系基礎上,進一步強化周邊國家特色貨幣國際業(yè)務品牌,對提升人民幣國際化水平,促進云南省融入和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主動性,豐富云南省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金融服務中心內(nèi)涵有著重要意義。
為促進中泰兩國雙邊貿(mào)易和投資,便利人民幣和泰銖在貿(mào)易投資結算中的使用,滿足經(jīng)濟主體降低匯兌成本的需要,經(jīng)中國人民銀行授權,自2018年2月5日起銀行間外匯市場完善人民幣對泰銖交易方式,從人民幣對泰銖區(qū)域交易發(fā)展為人民幣對泰銖直接交易,并實行直接交易做市商制度,直接交易做市商承擔相應義務,連續(xù)提供人民幣對泰銖直接交易的買、賣雙向報價,為市場提供流動性。
注:做市商是指在證券市場上,由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獨立證券經(jīng)營法人作為特許交易商,不斷向公眾投資者報出某些特定證券的買賣價格(即雙向報價),并在該價位上接受公眾投資者的買賣要求,以其自有資金和證券與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買賣雙方不需等待交易對手出現(xiàn),只要有做市商出面承擔交易對手方即可達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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