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完成國有股東及其標識界定和證券賬戶信息采集
新疆完成國有股東及其標識界定和證券賬戶信息采集

文章來源:新疆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8-06-13
為確保《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督管理辦法》(國務院國資委 財政部 證監會令第36號)7月1日起有序施行,按照國務院國資委有關要求,新疆國資委在各地州市國資監管機構和監管企業范圍內開展了國有股東及其標識界定、證券賬戶信息采集工作。
截至目前,已順利完成新疆國資系統國有股東梳理、界定工作,并對國有股東證券賬戶進行信息采集。截至2018年3月31日,全自治區國資系統共有22家國有股東持有上市公司股權,分別是自治區國資委下屬17家、烏魯木齊市國資委下屬3家、克拉瑪依市國資委下屬2家。本次信息統計采集匯總工作為明晰國有資產邊界奠定了重要的數據基礎,對實現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變動行為有效監管、加強產權信息統籌管理、充分發揮監督職能具有重要意義。
【責任編輯:李巨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