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授權放權清單發布,確定薪酬管理等35項授權放權
央企運營“松綁”增活力
央企運營“松綁”增活力
國資委授權放權清單發布,確定薪酬管理等35項授權放權
央企運營“松綁”增活力
央企運營“松綁”增活力

文章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發布時間:2019-06-10
第四屆“首都國企開放日”活動日前在北京舉行,眾多市民走進數十家企業進行參觀體驗。圖為在中建二局三公司位于北京豐臺區的一處項目工地,小朋友體驗“建房子”游戲。(任鵬飛 攝 )
國資監管從管企業向管資本轉變再出實招。近日,國務院國資委印發《國務院國資委授權放權清單(2019年版)》,從規劃投資與主業管理、選人用人、薪酬管理、中長期激勵等方面分類別對中央企業進行授權放權,助力企業更好發揮市場主體作用。同時國資委要求集團公司要對所屬企業同步開展授權放權,為企業經營“松綁”,全面激發活力。
分類授權確保精準到位
4月19日,國務院印發《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方案》,明確提出分類開展授權放權等改革要求。近日,國務院國資委印發《國務院國資委授權放權清單(2019年版)》,重點選取35項授權放權事項,涵蓋規劃投資與主業管理;產權管理;選人用人;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工資總額管理與中長期激勵;重大財務事項管理等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清單》提出的授權放權事項,并不是“一攬子”“一刀切”地直接授予各中央企業,而是根據各中央企業的功能定位、發展階段、行業特點等情況,實行分類授權,確保精準到位。
目前授權分四類展開,分別是:適用于各中央企業的授權放權事項21項;適用于各類綜合改革試點企業(含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創建世界一流示范企業、東北地區中央企業綜合改革試點、落實董事會職權試點企業等)的授權放權事項4項;適用于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企業的授權放權事項6項;適用于少數特定企業的授權放權事項4項。
“根據中央關于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的要求,開展授權放權,就是要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直接干預,更多依靠公司治理結構開展工作,以管資本為主履行好出資人職責?!眹鴦赵簢Y委副主任翁杰明說。
回應訴求激發企業活力
“《清單》授權非常精準,都是企業改革發展最為迫切的點位,企業感覺‘很解渴’。”中國建材集團董事長宋志平說,比如在產權管理、投資計劃、主業管理等方面都有具體授權事項,有利于投資公司推動國有資本有序進退,實現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和布局優化。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研究員周麗莎認為,本次《清單》主要涉及當前國企改革重點推動的事項,對改革中的難點和痛點問題都有充分的考慮,將推動企業發揮市場主體作用,也助力國企改革向前推進。
不過,加大授權放權,也意味著賦予中央企業更大的責任,對企業加強行權能力建設、自我約束、規范運行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國資委明確,各企業要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確保各項授權放權接得住、行得穩。同時,集團公司要對所屬企業同步開展授權放權,為企業“松綁”,全面激發各層級企業活力。
強化監督確保國資不流失
在加大授權放權力度的同時,如何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
國資委強調將加大事中事后監管力度,持續完善實時在線的國資監管系統,強化對“三重一大”決策等重大關鍵事項的監督監管,建立并嚴格執行上下貫通的責任追究機制,切實維護國有資產安全。
同時,翁杰明指出,《清單》的出臺標志著落實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邁出了重要步伐,但分類開展授權放權工作本身也是一個持續推進、動態調整、逐步深化的過程。國資委還將定期評估授權放權的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采取擴大、調整或收回等措施動態調整授權事項和授權范圍。對于獲得授權但未能規范行權或出現重大問題的企業,國資委將督促企業做出整改,根據情況收回相應的權利,定期對《清單》內容進行更新,不斷提高針對性和有效性。
此外,國務院國資委依法對地方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有指導和監督的職責。據了解,本次《清單》的授權放權對象主要是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下一步,國務院國資委還將指導各地方國資委結合實際推進本地區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和開展授權放權工作,將已明確取消、下放的監管事項真正落實到位,并進一步授權、放權,賦予企業更多自主權。(記者 李婕)
【責任編輯:宋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