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旗文稿:在改革實踐中堅守和創新社會主義國有經濟理論
紅旗文稿:在改革實踐中堅守和創新社會主義國有經濟理論

文章來源:《紅旗文稿》 發布時間:2016-04-25
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體學習時指出:要立足我國國情和我國發展實踐,揭示新特點新規律,提煉和總結我國經濟發展實踐的規律性成果,把實踐經驗上升為系統化的經濟學說,不斷開拓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新境界。這不僅具有重大的現實指導意義,也是出于深遠的戰略考慮。
理論在繼承中發展,真理靠實踐驗明。經驗與教訓,政策與問題,提示著理論堅守與創新的方向。可以說,我們黨提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是對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理論創新的重要探索,并已被實踐證明是正確的,不能否定。也就是說,改革開放中出現某些不如人意的問題,并不能說明社會主義與市場經濟是勢不兩立的,公有制與市場機制是不兼容的。我國經濟社會中出現的正反兩個方面的經驗教訓說明,任何時候背離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根基,脫離中國經濟制度和經濟發展實際,照搬照抄西方那一套服務于資產階級利益的經濟學說,中國市場經濟發展就會走錯路、走邪路,并遭受經濟規律的懲罰。
國有企業如何改革,在傳統的市場經濟理論中看起來只是個微觀經濟問題,但從今天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踐來看,它涉及的是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會不會動搖的問題,是整個國民經濟的命脈和支柱依靠誰的問題,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行由誰主導的問題,也是國家經濟基礎乃至上層建筑的性質會不會改變的問題。因此,國有企業改革絕非僅僅是一個打造微觀市場主體的問題,而是一個事關社會主義國民經濟宏觀全局的根本性問題,甚至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前提性、先決性的理論問題。沒有國有企業就沒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所以,國有企業及國有經濟理論可以說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的一個核心理論。
在國有企業改革問題上,習近平總書記堅持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總結我國國企改革的經驗教訓,正本清源,科學創新,對維護和發展社會主義國有經濟提供了正確的工作指導,作出了重要理論貢獻。
1.從支柱高度定位國有企業的地位和作用,確立和堅持了“三做”“四力”的國企改革目標。
根據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基本原理,國有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基本的或主要的實現形式。社會主義不僅要解決生產資料既歸社會即成為統治階級的無產階級國家所有的問題,同時又要解決勞動人民實際占有,即勞動者與公有生產資料的結合問題。倘若沒有國有企業,公有制就是空的,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就不存在。后來,在社會主義國家實踐中,雖然國有企業不是公有制經濟的唯一實現形式,但始終是主要形式。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國有企業雖然在數量上已不占主體,但對國家的貢獻是非公企業所不能替代的。因此,當前如何壯大、發展國有企業,仍然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任務。
在這種情況下,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在深化改革中,“國有企業不僅不能削弱,而且還要加強”。他指出:我國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在我們黨執政和我國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的經濟基礎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須搞好”。這是在社會主義建設史上,第一次從國民經濟發展、共產黨執政和社會主義政權的經濟基礎相統一的高度,全面準確地定位中國國企的支柱作用。從“主導”到“支柱”,定義上不僅有質的內涵,而且有量的要求;不僅指經濟領域,而且上升到政治領域。這是對社會主義國有經濟理論的一個重大發展和完善。這就與時下一些人竭力鼓吹照搬西方國企的“輔助性原則”劃清了界限。在我國,國有企業可謂黨和國家的“命門”。“命門”者,生命之根本也。國有企業是社會主義國民經濟的命根所在,是我們黨、國家和人民的命運所系。改革必須確保強我“命門”、興我“命門”,而不是滅我“命門”,或衰我“命門”,這是國企改革設計的基本出發點和歸宿。2015年在吉林考察時,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明確提出,“把國有企業做大做強做優”,“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這“三做”“四力”的國企改革總目標的確立,是國有企業支柱性地位和作用的必然邏輯結果,這在《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得到了體現。這就從大方向、主根基上將中國國有企業立于不可撼動的國鼎之位。
2.從問題導向探索國有企業與市場機制的結合方式,確立和堅持“三個有利于”的國有企業改革標準。
在我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改革過程中,國有企業面臨的最大課題,就是如何適應市場資源配置機制的運行,改革優化自身的產權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機制,將自己打造成能夠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市場主體。國有企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最重要的市場主體,國有企業不能成為市場主體,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難以形成。改革開放以來,我們作過一系列嘗試,從擴大企業自主權、實行廠長負責制、內部經營承包制,到實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等,有一定的成效,也伴隨著一系列問題。其中,最大的問題就是不切實際地刮所謂“改制”風,借“改制”的名義侵吞國有資產。如果國企改革搞成產權私有化,那就不是改革,而是毀滅。所以,解決國企與市場機制對接的實現方式,不能千篇一律搞一混了之,更不能走私有化道路搞一賣了之。
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推進國企改革要奔著問題去,以增強企業活力、提高效率為中心,提高國企核心競爭力”。這就講明了國企改革的方向。國企改革就是為解決問題,所以必須以問題為導向進行國企改革。國有企業不是沒有問題,但“國企存在的問題”與“國企存在就是問題”完全是兩碼事。不能因為國有企業存在問題就把“混合”當成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要把國有資產稀釋掉、消化掉。國企改革,應當為國企實現“三做”“四力”目標排除發展障礙、開辟更好前景,不能“種他人的田,荒自己的地”。正是基于問題導向,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推進國有企業改革,要有利于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國有經濟競爭力,有利于放大國有資本功能”。這“三個有利于”是當前指導國有企業深化改革、打造適應市場的產權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機制的基本準則,同時也是檢驗國企改革成功與否的基本標準。所以,必須用“三個有利于”標準來倒逼改革方案設計和操作過程,防止離經叛道。
堅持問題導向,以“三個有利于”為標準,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切合實際的國企改革政策指導。一是堅持國企在公益類和商業類領域都要發展,否定了把國企看作“與民爭利”,要讓國企退出完全競爭領域,向私資外資賣權讓利的主張;二是把構建國資監管機制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作為改革重點,否定了急躁冒進地搞混合所有制改革、認為“一混就好”“一混了之”的片面傾向;三是強調“混改”從實際出發,“因地施策、因業施策、因企施策,宜獨則獨、宜控則控、宜參則參,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蓋,不設時間表,成熟一個推進一個”,否定了為混而混,一刀切、一股風,搞“混改”大躍進的錯誤做法;四是既鼓勵非國有資本“混進來”,又鼓勵國有資本“混出去”,否定了只要求國企向私資、外資敞開大門,用“單向混國資”使“交叉持股”淪為空話的偏向;五是在產權多元化中,明確國企根據不同功能定位把握不同力度的控股要求,否定了“只混不控”“不設底線”的私有化危險傾向,等等。這些都是對國有企業改革理論的重要完善。
3.以底線思維規范國有企業制度設計,確立和堅持國有企業的制度自信。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國企改革講了20年的話題。改革中一個普遍教訓,就是照搬西方公司制一套,不講中國特色,不講社會主義原則。這些年暴露出的國企高管腐敗、內部人控制、利益輸送、國有資產流失嚴重等問題,很大程度上就是企業改制過程中食洋不化、機制脫節帶來的后遺癥。在現實管理中,黨委集體領導作用被邊緣化,職工代表大會等民主管理制度也被嚴重削弱。問題可謂觸目驚心,達到了不可思議的程度。有的人侵吞國企資產就似探囊取物,如入無人之境。此類現象在傳統國企管理制度下很難發生,但如果改制后出現權力集中而監督落空的情形,它就會如“火山噴發”一般而無法自我約束。這說明,從西方照搬來的那套服從私人資本利益及其代理人意志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不可能自動適應公有財產維護、經營和管理的要求。相反,這種治理結構一旦與官僚利益集團、私有資本利益集團結合,極易變成一種“公權私用”的制度工具,為財產的“化公為私”提供便捷之徑。鐵的事實說明:國企改革不能脫離中國實際,簡單照搬西方企業模式,就會丟掉自己長期實踐證明是管用的企業制度法寶。如果在這一輪改革中,繼續削足適履、自廢武功,只會重蹈覆轍,使問題越來越嚴重。
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對國有企業要有制度自信”,“要沿著符合國情的道路去改”。這就是說,“制度自信”要落到企業制度這個微觀基礎上,走切合中國實際的路子,絕不能照搬西方模式。具體則用底線思維規范國企制度設計,防止顛覆性失誤,突出抓住兩頭:一頭是抓“不變質”,另一頭是抓“不流失”。“不變質”,即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在這方面提出“兩個同步”(黨的建設與國有企業改革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及工作機構同步設置)、“四個對接”(體制對接、機制對接、制度對接、工作對接)的部署,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明確國有企業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可想而知,被外資私資控制的企業是很難實現黨的領導的,所以這一條實際上是給國企定性,是保證國企改革不改變國有性質、不走私有化道路的根本之策。“不流失”,即加強國資監督,防止國資流失。要建立包括企業黨委監督、職工民主監督、全民“出資人”監督審計、黨的紀檢巡視監督,以及來自公眾、媒體等的社會監督在內的國企法人治理監督機制,這些都寫入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讓人們看到了一種陽光照耀下的新前景。抓住這兩頭,就抓住了關鍵。
我國國企改革發展到今天,依然存在很多矛盾。要系統解決影響國有企業發展的實質性矛盾,應該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建立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個總目標、總框架,下決心理順關系,完善制度機制安排,系統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有經濟治理體系。這就需要探索完善一系列相關理論。
比如,完善所有制結構理論,解決在宏觀層面分清主輔、公平對待、確保國有經濟地位作用的問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就要發揮占主體地位的公有制經濟和起支柱主導作用的國有經濟的作用。理直氣壯地講清我國國有經濟、集體經濟與非公經濟之間的三種關系,即主輔關系、競爭關系和共進關系,構建起與基本經濟制度相適應的有利于鞏固公有制主體地位、加強國有經濟主導和支柱作用的法律政策體系。
又如,完善國有經濟產權制度理論,解決全民所有權的實現形式與真正的所有者對接的問題。建議要按照“大集體”式的新型股份經濟思維,探索和完善全民所有產權實現形式,包括國有資產作為全民共有資產,所有者作為“集體股東”要有知情權、監督權和收益分紅權;資產處置決定權委托其法定代表機構即全國和地方人民代表大會代理。全民所有權實現形式只有真正和全民所有者對接了,老百姓才會真正把國有企業看成自己的企業。
再如,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理論,解決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既適應市場運行又發揮社會主義優勢的問題。全面汲取過去國企改制中生搬硬套、食洋不化,為腐敗和低效提供制度性漏洞的教訓,不僅對加強企業黨的領導和完善資產監督機制需要細化落實,還應明確依法堅持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業民主管理制度,仍然作為國企權力機構的組成部分,以及國企用工制度、按勞分配薪酬制度、職工持股分配制度等都需完善設計,使反映社會主義制度優勢的元素全面有機地納入國企法人治理制度之中。中國國有企業應該有雄心壯志,走自己的路,建立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企業制度,在中國經濟健康發展的過程中去影響世界。
本文章摘自《紅旗文稿》。
作者昆侖策研究院常務副院長、高級研究員,國務院國資委國企理論宣傳特約研究員:宋方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