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0年度地方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及報表編制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2020年度地方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及報表編制工作的通知

文章來源:財管運行局 發布時間:2021-03-24
國資發財評〔2020〕8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資委:
為做好2020年度地方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378號)、《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報告辦法》(國資委令第4號)及有關規定,我委制定了2020年度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報表及編制說明,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高度重視國有資產統計工作
作為國有資產基礎管理的重要內容,國有資產統計是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形成國資監管一盤棋的重點任務,也是各地全面掌握地區國有資產整體情況、各級地方政府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數據基礎。各地國資委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精神,扎實做好地區國有資產統計工作,全面真實反映地區國有企業運行情況。
二、完善工作體系,夯實國有資產統計工作基礎
各地國資委要進一步鞏固和完善國有資產統計工作體系,在組織做好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工作的同時,加強與各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和各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加大非監管企業的梳理清查力度,及時更新完善本地區全部國有企業名錄,建立健全覆蓋轄區內全部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統計機制,努力實現國有資產統計工作全覆蓋。
三、加強工作組織,提高統計數據準確性
國有資產統計是企業年度資產質量、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等國有資產營運情況的綜合反映,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專業性強,各地國資委要加強工作組織協調,強化業務培訓,明確填報口徑,統一工作標準,優化編報流程;認真組織國有資產統計報表驗審工作,對監管企業及各部門、各市縣報送的統計報表數據要嚴格把關,做好勾稽關系審核,特別是要重點關注非財務類統計指標和報表封面信息的準確性,切實提高國有企業統計數據準確度。
四、規范會計核算,提升監管企業會計信息質量
各地國資委要督促監管企業嚴格遵守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等各項規定,認真做好資產盤點、往來款項核對等工作,夯實報表編制基礎,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指導監管企業全面梳理各級子企業名錄,以控制為基礎確定合并范圍;統一集團內同行業、同類型、同板塊子企業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嚴格對照確認的原則和條件計量收入、結轉成本,不得通過虛構交易、循環交易等方式人為做大收入規模;審慎使用重大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規范公允價值計量、資產重分類以及減值準備計提或轉回,嚴禁人為調節利潤;做好全面施行新修訂會計準則有關工作,及時修訂相關會計核算辦法和財務管理制度,做好相關會計科目的轉換和2021年期初數核定工作。
五、深化成果應用,發揮統計工作功能作用
各地國資委要將國有資產統計與各專項任務緊密結合,充分發揮國有資產統計促進管理提升、檢驗工作成效、管控經營風險等方面的功能作用。認真分析本地區監管企業發展短板,客觀評價企業盈利能力,研究提出提質增效措施,推動企業提升管理能力。全面評估“僵尸企業”處置、降杠桿減負債、民企清欠等工作成效,確保工作成果經得起檢驗。認真排查監管企業的金融衍生業務、貿易業務、高風險新興業務等風險隱患,指導企業完善財務內控機制建設,確保監管企業風險可控在控。探索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新技術,充分挖掘數據價值,提升國資監管效能。
六、按時報送國有資產統計報表
各地國資委應當于2021年5月10日前向國務院國資委報送以下材料:
(一)以正式文件報送2020年度本地區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匯總報表、編制說明、匯編范圍企業戶數變動分析,并裝訂成冊,加蓋單位公章。其中紙質的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報表以“億元”為金額單位。
(二)2020年度本地區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匯總及分戶數據電子文檔。
(三)本地區國有資產營運情況分析報告。
各地國資委在組織開展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工作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國務院國資委財務監管與運行評價局聯系。
國務院國資委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