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關于2018年法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國資委關于2018年法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文章來源:政策法規局 發布時間:2019-03-31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要求,國資委2018年法治建設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2018年,國資委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全面依法治國戰略部署,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要求,扎實推進國資監管法治機構建設,在依法全面履職、完善法規體系、健全決策機制、強化權力監督、有效化解矛盾、開展法治宣傳、促進依法治企等方面取得積極成效,國資國企法治建設邁出新步伐。
一、切實加強對法治建設的領導和頂層制度設計
一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強調,要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黨委會專題組織學習,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研究推進國資國企法治建設的貫徹落實措施,并將有關學習情況向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報告。黨委會傳達學習2018年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原原本本地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研究了下一步貫徹落實的工作安排。二是組織開展憲法學習宣貫活動。先后召開3次黨委會議,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二中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學習憲法修正案。組織召開國資委系統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憲法動員部署視頻會,全面布置國資委系統學習宣貫工作。邀請專家在黨委中心組集體學習和委機關法治建設培訓班上作憲法專題講座,進一步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憲法意識。三是強化制度設計。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深入研究謀劃國資國企法治建設年度工作任務,并納入《國資委2018年工作要點》,確保法治建設與其他重點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委黨委會、委主任辦公會全年研究討論法治工作35次,制定修訂《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國資委立法工作規則》等文件,為國資國企法治建設提供制度支撐和保障。
二、依法推進國資監管職能轉變
一是進一步厘清權責邊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務院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的通知》,研究制定出資人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明確了規劃與投資監管、資本運營與收益管理、改革改組等9大類36項權責事項,依法明確國資監管職責范圍,嚴格規范履職方式和流程。二是突出“放管結合”。制定《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督管理辦法》《中央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進一步精簡下放監管事項、優化監管方式,切實增強企業活力。突出管資本重點職能,強化投資規劃、資本運作和考核分配監管,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研究起草中央企業公司章程指引、落實董事會職權試點工作等相關文件,注重通過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三是強化責任追究。制定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辦法,推動中央企業建立相關制度和工作體系。深入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及違規責任追究。四是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初步建成國資國企在線監管系統,對中央企業集團層面“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規則、清單、程序實現實時在線監管,投資、考核分配等工作初步實現動態監測與展示,國資監管效能進一步提升。
三、完善國資監管法規制度體系
一是加強重點領域國資監管立法。圍繞國資國企改革發展中心工作,編制國資委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列入立法項目21項。全年出臺《關于中央企業規范實施企業年金的意見》等規章規范性文件14件。截至目前,國資委現行有效規章27件、規范性文件209件,系統完備、科學有效的國資監管法規制度體系基本形成。二是嚴格規范規章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根據《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和《規章制定程序條例》,修訂國資委立法工作規則,強化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細化公開征集項目建議、完善溝通協商機制、開展評估等環節,提高立法工作質量。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對嚴控發文數量、嚴格發文程序、加強合法性審核等提出明確要求。全年開展規章規范性文件法律審核48件次,實行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印發。三是持續開展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要求,開展涉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同時對不適應國資監管新要求的文件一并清理,共廢止失效15件,文件清理長效機制初步建立。四是積極參與國家重點立法。開展《公司法》修改問題研究,配合做好《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修改工作。在《審計法》《資源稅法》《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修訂過程中,充分反映相關意見建議。
四、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落實依法決策機制。健全國資委工作規則,全年共召開63次黨委會、主任辦公會研究重大事項,嚴格落實集體領導、民主集中、會議決定的決策機制,確保作出各項決策程序規范、科學有效。二是加強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健全國資委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明確決策方案需包含法律法規政策依據、履行法定程序等情況。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作用,全年對中央企業章程、改制重組方案以及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等決策事項進行法律論證把關。三是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機制。落實國務院關于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要求,從市場準入、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等方面對政策措施深入開展審查,同時組織公平競爭專項清理,確保監管行為依法合規。
五、強化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一是健全常態化、長效化的監督制度。根據《各廳局職能及主要工作事項(試行)》,完善《國資委機關職責分解一覽表》,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和程序,優化履職方式。出臺《關于規范國資委機關工作人員與中央企業往來行為的規定》,對依法合規行權履職提出具體要求,推動構建與中央企業“親”“清”健康的工作關系。按照《關于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有關規定,結合巡視、審計、紀檢監察發現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健全相關制度規范。二是自覺接受黨內監督和審計監督。組織召開國資委直屬機關警示教育大會,深入剖析中央第一輪巡視國資委發現的突出問題,以典型案件為反面教材,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深刻反思、引以為戒。配合審計署對國資委開展2017年預算執行等情況審計以及相關專項審計,積極提供材料、主動說明情況、全力整改問題。三是全面推進陽光監管。編制《國資委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包括7類30項具體公開事項,同時明確了公開時限和公開方式。通過公告、新聞發布會、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渠道主動發布國資國企權威信息,包括國資監管規章規范性文件、中央企業經濟運行情況、監督檢查結果等。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糾紛
一是妥善應對機關涉訴案件。認真辦理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就國資委涉行政訴訟案有關定性問題,主動與最高法院溝通協調,最高法院明確不受理以行政復議為由對國資委提起的行政訴訟。二是立足源頭治理加強維穩工作。對于企業改制、廠辦大集體改革、分離企業辦社會等可能引發社會矛盾潛在風險的國企改革事項,加強業務工作與維穩工作的結合,將推進改革與確保穩定同謀劃、同部署、同落實,從源頭上把控風險。組織中央企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對排查出的不穩定問題建立風險管控臺賬,并制訂相應化解措施。三是不斷提升信訪工作法治化水平。嚴格執行信訪條例,全面推進訴訪分離,運用法治思維分類處理信訪問題,引導信訪人通過司法程序妥善解決矛盾問題。加強機關接訪辦信、復查復核、轉辦督辦等基礎業務管理,進一步優化網上辦理信訪的工作流程。四是指導協調中央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印發中央企業法律糾紛案件綜合分析報告,督促企業依法妥善解決矛盾糾紛,及時化解社會不穩定因素。
七、大力推進“七五”普法工作
一是積極開展法治宣傳。制定《國務院國資委普法責任清單》,按照“業務誰主管誰普法”原則,明確各廳局責任。國資國企重要政策文件出臺后,通過舉行新聞發布會、媒體通氣會,組織專家解讀、發表專題文章等形式,做好政策宣講解讀工作。創建“國資法治”微信公眾號,定期發布中央企業法治建設信息,加強宣傳引導。組織開展“七五”普法中期檢查,及時總結工作情況上報全國普法辦。二是切實加強系統內法治培訓。舉辦國資委機關法治建設專題培訓班,邀請專家、法官為機關干部講授公平競爭審查、行政訴訟法和典型案例。全年組織6期“法治講堂”,邀請知名專家學者、律師進行視頻授課,國資委系統每期參加人員近2萬人。深入企業宣貫法治建設要求,派員參加中央企業法治工作會議、為企業黨委(黨組)中心組專題學法授課70余次。舉辦中央企業境外法律風險防范等4個培訓班,組織涉美訴訟應對法律事務境外培訓,取得了較好效果。三是有力促進共享交流。將全部中央企業按行業、地域分成12個協作組,組內企業輪流牽頭,圍繞不同主題定期座談交流,全年各協作組共開展活動34次。不斷充實中央企業法治建設優秀案例庫,已發布優秀案例200個,供企業學習借鑒。
八、促進中央企業提高依法治企水平
一是督促企業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貫徹中央要求,印發《中央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組織對全部中央企業貫徹落實情況進行實地調研,將第一責任人職責細化為38項指標,對企業逐一分析評估,并逐一反饋結果,有力促進法治央企建設整體水平不斷提升。二是指導中央企業加強風險防范。在先行試點、總結研究的基礎上,出臺《中央企業合規管理指引(試行)》,編寫《知名跨國公司合規管理典型案例匯編》,推動企業全面加強風險管控,提升依法合規經營管理能力。組織企業全面開展境外法律風險排查處置,全面梳理企業海外經營5大類20種風險,強化綜合分析和風險提示。三是夯實組織體系和隊伍建設。推動企業建立健全法治工作機構,探索設立法律服務中心等法律資源集約化管理模式。指導企業強化法律顧問配備和隊伍培養,目前中央企業全系統共有法律顧問1.1萬人。建立中央企業金融法律人才庫和涉外法律人才庫,目前入庫專家193人。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強調,推進全面依法治國,要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法治政府建設是重點任務,對法治國家、法治社會建設具有示范帶動作用。下一步,國資委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落實政府工作報告有關法治政府建設要求,緊緊圍繞國資國企改革發展中心任務,進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機制,強化任務措施督促檢查,全力打造國資監管法治機構和法治央企,為推動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責任編輯:李子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