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辦公廳 發布時間:2011-06-08
2011年5月18日,國資委第180次黨委會議審議通過《中央企業領導人員保密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規定》,5月31日正式印發施行。該《規定》共二十條,包括立法依據、主要原則、實施范圍、追究形式、組織實施程序和機構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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