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推薦2008年國企典型的通知
關于做好推薦2008年國企典型的通知

文章來源:國資委宣傳工作局 發布時間:2007-10-18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文件
國資廳發宣傳[2007]94號
關于做好推薦2008年國企典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資委,各中央企業:
自1999年以來,原國家經貿委與中宣部根據中央領導同志指示精神,每年推出10戶全國國有企業典型進行集中宣傳報道,并逐步形成了制度。國務院國資委成立以來,每年也將此項工作列為宣傳報道的重點,相繼推出了多批全國國企典型,產生了廣泛的社會反響,為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
為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指示精神,我委將會同中宣部繼續做好全國國有企業典型宣傳報道工作。現就推薦2008年全國國有企業典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企業條件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在積極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深化企業改革、加強企業管理、堅持自主創新、實施“走出去”戰略、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企業等方面成效顯著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二、推薦名額
地方國資委可推薦1-2個先進典型。中央企業可自薦本企業,也可推薦1-2個所屬重要子企業。
三、其他事項
(一)推薦材料包括:企業總體情況介紹以及近年改革發展成效、做法和經驗。
(二)請于2007年11月9日前將推薦材料(一式兩份)連同電子版一并送國務院國資委企業改革局或宣傳工作局。
聯系人:企業改革局 熊小彤
宣傳工作局 蘇桂鋒 王 瑩
聯系電話:010-63193198(熊小彤)
010-63193505 13691557358(王 瑩)
傳 真:010-63193509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