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7812號建議的答復
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7812號建議的答復

文章來源:法規局 發布時間:2021-12-31
法蒂瑪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央企、國企建立“企業法治中心”的建議》(第7812號)收悉。您對企業法治建設進行了深入研究,提出的建議針對性強,對深入推進依法治企具有重要參考價值。經認真研究,現答復如下:
近年來,國資委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主動適應中央企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發展需求,著力打造治理完善、經營合規、管理規范、守法誠信的法治央企,將法治要求貫穿決策執行監督全過程,覆蓋生產經營管理各領域,確保企業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實現高質量發展。在機構建設方面,國資委指導中央企業積極打造與經營規模、市場地位和企業需求相匹配的法務管理機構,進一步優化職能配置,在鞏固案件、合同管理等傳統工作的基礎上,不斷探索拓展工作領域,目前近半數企業法務管理機構承擔合規、風險、內控等管理職能,更好發揮協同作用,實現“1+1>2”的效果。中國海油、中國聯通、中鋁集團等一些企業探索在總部或區域設立法律服務共享中心,有效整合法律資源,加強集約化利用,進一步形成法治工作合力。司法部等有關部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扎實推進公司律師工作,公司律師制度不斷完善,隊伍逐步擴大,在推進企業依法決策、依法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2021年初召開的中央企業法治工作會議提出,探索構建法律、合規、風控協同運作機制,著力打造“法律合規大風控”管理體系,加強統籌協調,提高管理效能,這與您提出的建立“企業法治中心”在工作思路上是一致的。下一步,國資委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進中央企業法治建設,指導企業構建法律、合規、風險、內控協同運作機制,不斷提升管理效能。支持企業結合實際,探索建立法務共享中心,統籌系統內法律資源,進一步發揮優勢作用。與司法部等相關部門加強合作,完善公司律師制度,持續加強隊伍建設,加快提升能力水平,更好發揮作用,助力企業依法合規經營,實現高質量發展。
衷心感謝您對企業法治工作的關注和支持,希望繼續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