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
國資委直屬機關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實施意見
國資委直屬機關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實施意見
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
國資委直屬機關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實施意見
國資委直屬機關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實施意見

文章來源:國資委直屬機關黨委 發布時間:2006-12-31
為鞏固和擴大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成果,加強和改進國資委直屬機關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規范黨員的教育和管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黨的十六大提出的新時期黨建工作的總要求、總目標以及黨內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國資委直屬機關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國資委直屬機關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基本任務
(一)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指導思想: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嚴格黨內生活,嚴肅黨的紀律,不斷改進和完善基層黨組織的活動內容和工作方式,不斷加強黨組織自身建設,提高黨組織的工作能力,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推進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國有企業改革以及本部門、本單位的改革與發展提供堅強的思想和組織保證。
(二)黨的基層組織的基本任務
——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團結、組織廣大干部和職工,努力完成本部門、本單位的各項工作任務。
——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性,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履行義務,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密切聯系群眾,經常聽取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加強維護穩定工作,處理好各種利益關系,維護群眾的正當權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充分發揮黨員和職工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發現、培養和推薦優秀人才,鼓勵和支持黨員和職工群眾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
——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重視在生產工作第一線、青年和業務骨干中發展黨員。
——監督黨員干部嚴格執行黨的紀律,遵守國法政紀,遵守國家的財政經濟法規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國家、集體和群眾的利益。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帶領并教育黨員和職工群眾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堅決同腐敗現象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二、充分發揮國資委直屬機關基層黨組織的作用
(三)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斗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國資委直屬機關各基層黨組織要堅持融入中心、服務大局,領導本部門、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領導工會、共青團組織和其他群眾組織,在履行出資人職責,推動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國有企業改革,推進本部門、本單位的改革與發展及完成各項工作中發揮政治和組織保證的作用。
(四)機關各廳局黨總支(黨支部)發揮協助監督作用,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任務,改進工作,對包括行政負責人在內的每個黨員進行監督,緊密結合本部門業務,開展思想政治工作。
(五)機關服務管理局所屬各基層黨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把握本單位改革與發展的正確方向,參與決定本單位的重大事項;所屬各基層黨總支(黨支部)發揮協助監督作用,切實落實好離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做好穩定離退休干部隊伍工作。
(六)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的各直屬事業單位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把握本單位改革與發展的正確方向,參與本單位重大事項的決策。
(七)直管協會黨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領導代管協會(學會)和所屬單位黨的工作,參與研究決定協會的重大事項。
——由直管協會黨委領導的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的各事業單位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參與決定本單位的重大事項。
——由直管協會黨委領導的代管協會(學會)的黨組織要重視和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日常工作期間發揮保證監督作用;在舉行會員大會或重要活動期間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參與重大問題的決策,活動結束后要向上級黨組織報告有關情況。
(八)京外中央企業在京單位黨委接受本企業黨委和國資委直屬機關黨委的領導和指導,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參與企業重大問題的決策,充分發揮黨組織和黨員在生產經營管理中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先鋒模范作用。
(九)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基層黨委,要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對黨委決定和參與決策重大事項的范圍、程序等做出規定,并且在工作實踐中不斷補充和完善,逐步實現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
三、建立健全黨的基層組織,嚴格黨的組織生活
(十)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中組部有關規定,委直屬機關凡是有3名以上黨員的部門和單位必須成立黨支部。臨時黨組織應從嚴掌握,盡快選舉成立正式黨組織,一般不超過一年。
(十一)各級黨組織要按期換屆選舉。基層黨委每屆任期3年至5年,黨總支、黨支部每屆任期2年或3年。任期屆滿,要及時換屆選舉。在任期內,黨委(黨總支、黨支部)成員工作崗位發生變化時,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及時增補。
(十二)嚴格遵守換屆選舉程序。換屆選舉要嚴格遵循黨章和有關規定,切實尊重廣大黨員的意愿;與人事部門積極配合、協調,根據《黨政領導干部任用選拔條例》,選配好黨組織機構的組成人員,特別是書記、副書記和紀委書記人選,要嚴格任職條件,加強考察和把關。
(十三)黨支部書記要認真履行黨建工作直接責任人的職責。黨支部書記一般應通過選舉產生;委機關廳局黨支部書記一般應通過選舉由黨員主要行政負責人擔任。基層黨委要進一步重視黨支部書記的配備和培養。
(十四)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定期開展黨員評議活動。認真執行“三會一課”制度和黨員管理制度。在定期召開的專題組織生活會和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以及黨員評議活動中,要組織黨員學習黨的文件,深入開展談心活動,廣泛征求意見,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注重提高民主生活會的質量;黨員領導干部要自覺參加雙重組織生活。通過嚴肅、認真、民主、和諧的黨內生活以及黨員評議活動,不斷增強黨員意識,提高黨性修養。
黨的各級基層組織在組織建設和組織生活中,都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發展黨內民主,促使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充分行使權利。對不履行黨員義務,并經黨組織教育拒不改正的黨員,按照黨章有關規定處理。
(十五)推進創建學習型黨支部工作,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創造力和戰斗力。把創建學習型黨支部作為黨的先進性建設的重要方式和載體,強化學習功能,增強組織活力,推動黨的先進性建設。
四、進一步規范黨員管理,增強黨員組織觀念
(十六)加強黨員管理,按照中組部有關規定及時接轉黨員組織關系。凡是在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直管協會(包括代管協會、學會)、京外中央企業在京單位工作時間1年以上(包括掛職、借調、返聘)的黨員,本人行政關系、檔案管理不在現工作單位(包括返聘)的黨員,都要及時將正式組織關系轉移到現工作單位的黨組織,實行黨員組織關系動態管理,使每個黨員始終置身于黨的一個基層組織之中,認真履行黨員的權利和義務。
黨員因工作、學習、生活等原因離開原所在黨組織,或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應按規定及時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出。
(十七)加強對流動黨員的管理。黨組織關系在人才交流中心存檔的黨員,人才交流中心黨組織要按照黨的有關規定和有利于促進黨員合理流動、有利于加強黨員管理、有利于更好地發揮黨員作用的原則,建立健全黨的組織,保持與他們的聯系,組織他們定期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對已經離開現工作崗位(內退、待聘等)、并已不在本單位從事其他工作,但黨的組織關系仍隨人事檔案保留在原單位的黨員;對已離開現工作崗位或已解除勞動關系,但黨的組織關系暫時還保留在原單位的黨員,黨組織要主動與他們保持聯系,關心他們的思想和生活,主動向黨員所去地方和單位黨組織提供情況,使每個黨員不論流動到哪里,都不脫離黨的組織,都能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管理,并督促黨員盡快辦理組織關系轉移手續。
(十八)認真做好黨員發展工作。嚴格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認真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的發現、培養、教育和考察工作,把具備黨員條件的同志及時吸收到黨的隊伍中來。堅持和完善發展對象集中培訓制度,培訓時間一般為5-7天(或不少于40個學時)。重點抓好在高知群體、生產管理、工作一線和青年中發展黨員工作。
(十九)建立黨員基本信息庫,按照有關規定完成好黨內統計工作。做好黨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
五、重視和健全黨的工作機構,加強黨務干部隊伍建設
(二十)健全組織,配好干部。各基層黨委要本著有利于加強黨建工作的原則,結合本單位實際,確定黨組織的設置和基層黨政領導班子的配置。可以實行黨政主要領導分設、交叉任職的配置模式,也可以實行黨政職務一肩挑、并配備好專職副書記的配置模式。
(二十一)設立黨的工作機構,配備黨務干部。各級黨組織都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建立健全黨的基層組織工作機構,配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專(兼)職黨務干部。基層黨委要設立黨的工作機構,按規定配備專職人員。要選派黨性強、作風正、有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和黨務工作知識,熟悉本部門、本單位業務工作情況,得到廣大黨員和群眾信任、愛崗敬業、工作能力強的領導干部和黨員從事專職或兼職黨務工作。
(二十二)強化培訓,提高素質。各級黨組織要根據新形勢、新情況、新任務的需要,切實加大對黨務干部的培養力度,把黨務干部的培訓作為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列入黨建工作的議事日程,制訂培訓規劃,建立培訓制度,采取多種培訓方式,全面提高黨務干部的綜合素質。
黨支部書記培訓每年1次;黨務干部專題培訓每年1-2次。不定期舉辦專題講座,組織黨務干部研討、交流和考察,開闊眼界,增長知識,成為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的中堅力量。各級黨組織要對培訓經費做出專項安排。黨務干部要樹立黨的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光榮感,熱心和安心黨的工作,不斷增強黨的執政意識,積極參加培訓,提高履職能力。
(二十三)拓寬渠道,加強交流。各部門、各單位都要重視和關心黨務干部的成長和發展,建立健全黨務干部與業務干部交流、輪崗的機制和制度。把黨委(黨支部)副書記崗位作為培養、鍛煉和選拔干部的重要途徑;對優秀黨務干部要大力表彰,及時提拔使用。
六、加大基層黨組織建設各項制度的落實,不斷創新工作機制
(二十四)提高全體黨員的制度意識。經常不斷地對黨員進行制度建設的教育,使每個黨員都了解、熟悉并自覺遵守黨的各項組織制度。各級黨委(黨總支、黨支部)成員在黨的組織生活中,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帶頭遵守各項制度,自覺接受黨的教育和制度的約束,認真負起教育、監督黨員執行制度的責任。
(二十五)要重視和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建立健全黨建工作責任制,逐級明確責任,強化工作措施,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切實履行好職責。并在嚴格執行組織建設各項制度的基礎上,加大對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力度,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落實、有成效。
(二十六)積極探索黨的組織工作的考核和激勵機制。各級黨組織要結合工作實際,積極探索黨的組織工作的考核和激勵機制,扎實有力地推進“創先爭優”活動的開展,大力表彰先進,弘揚正氣,激勵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不斷增強責任感、榮譽感和成就感。
(二十七)各級黨組織要總結和吸收先進性教育活動的成功經驗,不斷創新工作機制。不斷研究新情況、探索新方法、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不斷創新黨建工作機制,激發黨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發揚團隊精神和創新精神,努力營造和諧氛圍,永遠保持黨的先進性,增強黨組織的戰斗力、凝聚力和創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