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央企業高級政工師評審工作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若干意見(試行)
關于中央企業高級政工師評審工作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若干意見(試行)

文章來源:國資委宣傳工作局 發布時間:2007-10-16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評審工作領導小組文件
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任職資
各中央企業黨委(黨組):
為進一步規范中央企業思想政治工作人員高級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外語考試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中央企業實際,國資委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關于中央企業高級政工師評審工作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若干意見(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資委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
任職資格評審工作領導小組
2007年9月24日
關于中央企業高級政工師評審工作
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若干意見
(試行)
各中央企業:
為進一步規范中央企業高級政工師評審外語考試工作,根據國家人事部《關于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37號)精神,結合中央企業實際,現就中央企業高級政工師評審外語考試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申報高級政工師,可不參加外語考試:
1、具有國家認定的國外留學、進修經歷1年以上;
2、取得國家認定的外語專業專科(含)以上學歷;
3、獲得國家統一組織的大學外語六級考試合格證書,或取得國家認定的碩士(含)以上學位;
4、出版過外文專著、譯著1本以上,并經一定程序確認的;
5、參加過“TOEFL”考試分數達到550分(含)(舊)、79分(含)(新)以上,雅思考試分數達到5.5分以上,參加“全國工商企業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考試”(簡稱BFT)通過高(A)級。
6、獲得省部級“勞動模范”、“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紀檢干部”、“優秀工會工作者”等以上級別榮譽稱號;
7、長期在野外或井下從事農業、林業、水利、采礦、測繪、勘探、施工等工作,連續工作5年以上;
8、派出連續2年以上的援藏、援疆、援外、扶貧人員,在援助期間或回本單位后首次申報高級政工師;
9、1978年12月31日(含)之前參加工作;
10、由其它系列轉評高級政工師,且通過相應級別外語考試或符合上述相關條件;
11、凡符合以上條件者,必須出具相關證明。
二、參加外語考試的人員范圍、分數線確定、成績有效期限及適用辦法
1、不符合上述條件規定的人員申報高級政工師,必須參加所在地組織的全國職稱外語B級(含)以上考試,考試的語種、類別不限;
2、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達到人事部根據當年全國職稱外語考試命題和考試情況確定的各語種通用標準分數線,或企業所在地省級人事部門確定的通用標準分數線;
3、凡參加B級(含)以上考試且成績合格的人員,在申報高級政工師時考試成績長期有效(凡國家另有規定者除外)。
三、堅持標準,嚴格要求,不斷加強中央企業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外語能力建設
企業思想政治工作是企業管理中十分重要的工作,對建設“四有”職工隊伍,完成各項生產經營任務,保證企業正確的發展方向,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外語是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學習國外先進管理經驗,拓展知識和視野,開展對外交流的重要工具。中央企業要按照人事部〔2007〕37號文件精神,堅持標準,嚴格按照有關要求組織政工職稱參評人員參加全國職稱外語考試,引導廣大政工干部加強外語學習,創造條件組織政工人員參加外語培訓,不斷提高外語能力,更好地適應思想政治工作人員自身發展和企業發展的需要。
四、其他
1、政工師(含)以下職稱外語考試有關規定,由各中央企業參照本意見自行制定;
2、本意見由國資委政工職稱評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
1、答辯論文(封面)
2、各種材料復印件(封面)
3、各種材料復印件(封面豎)
4、報送材料明細表
5、破格申報高級政工師任職資格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