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黨委關于建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國資委黨委關于建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文章來源:國資委直屬機關黨委 發布時間:2003-12-31
為切實加強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及國資委監管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領導,決定建立國資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聯席會議的主要任務:研究部署國資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貫徹落實;組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分工開展工作;通報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督促檢查各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分工貫徹落實情況;完成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聯席會議組成單位及人員:紀委監察局、辦公廳(黨委辦公室)、業績考核局、統計評價局、產權管理局、監事會工作局、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一局、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二局、黨建工作局(黨委組織部)、群眾工作局、外事局、人事局、機關服務管理局、直屬機關黨委(直屬機關紀委)的主要負責人參加。
三、聯席會議召集人:國資委紀委書記。
四、聯席會議召開時間: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特殊情況隨時召開。
五、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國資委紀委監察局。
六、聯席會議的議題由辦公室提出,報國資委紀委書記審定后確定。
七、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由辦公室以會議紀要的形式報中央紀委、監察部,送國資委黨委成員及正副秘書長并印發委內各廳局、直屬單位和直管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