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中就兩部委《關于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答記者問
李毅中就兩部委《關于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答記者問

文章來源:人民日報 發布時間:2005-02-22
做好中央企業黨建工作的指導性文件
----國資委黨委書記李毅中就兩部委《關于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答記者問
不久前,中共中央辦公廳轉發了《中央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黨委關于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4]31號,以下簡稱《意見》),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近日,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書記李毅中就《意見》出臺的情況,接受了本報記者的專訪。
問:中央在1997年曾經下發過《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的通知》(中發[1997]4號文),對國有企業黨建工作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請您談一下《意見》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答:4號文件是一個非常好、非常重要的文件,4號文件的出臺對于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黨建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幾年來國內外形勢發生了明顯變化,國有企業黨的建設的環境和條件有了很大改變,表現在:一是國際國內形勢發生深刻變化。國際大企業、大集團并購重組步伐加快,紛紛進入國內市場,國內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迅速,國有企業面臨嚴峻挑戰。二是黨的指導思想和理論基礎有了重大創新和發展。1997年以后,我們黨立足于新的實踐和新的發展,不斷開拓馬克思主義理論發展的新境界,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已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提出了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等重要理論。這些重要思想理論為黨的各項事業,包括中央企業黨建工作的發展創新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三是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化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推進,中央企業的發展戰略、管理體制、經營機制、產權結構以及職工和黨員隊伍的狀況已經或正在發生深刻變化,中央企業黨建工作中的一些重大問題急需明確和規范。四是多年來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積累了寶貴的經驗,也存在著與新形勢不相適應的地方,認真總結經驗,積極探索解決存在問題的措施和辦法,并適時上升為指導實踐的制度和規范,對于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黨建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意見》就是在這種背景下出臺的,是國有企業黨建工作和現代企業制度相結合的有效探索,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決定》的重要舉措。落實《意見》精神,對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黨建工作、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有重要作用。
問:請您談一下《意見》出臺的過程。
答:從2003年10月起,國資委黨委開始了《意見》的調研起草工作。我們組織3個調研組到50多個中央企業進行了調研,整理出當前中央企業黨建工作急需解決的主要問題。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們認真學習貫徹全會精神,反復征求中央企業黨委(黨組)及部分企業主要領導的意見與建議,形成了《意見》初稿。去年6月底召開了中央企業黨建工作會議,將征求意見稿印發所有中央企業黨委(黨組)和監事會主席討論修改,經認真研究修改后,送中組部、中央政策研究室和中央黨建領導小組秘書組審閱。去年8月23日中央黨建領導小組第12次會議審閱了《意見》,曾慶紅、吳官正等中央領導和黨建領導小組成員對《意見》給予了充分肯定,會議決定按照會議意見對文件修改后,以中央組織部和國資委黨委名義聯合頒發,在十六屆四中全會后由中央辦公廳轉發。按照中央領導指示,國資委黨委與中央組織部、中央黨建領導小組秘書組、中央辦公廳反復研究修改后,胡錦濤總書記親自審閱了《意見》。賀國強同志在去年11月初召開的國有企業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座談會上,對《意見》的貫徹落實提出了要求。
問:中央企業是國有企業的排頭兵,大多數都涉及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意見》出臺后,中央企業黨建工作應該如何定位?
答:中央企業黨建工作必須始終堅持“五個堅持”、“五個結合”的指導思想。《意見》強調,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黨建工作,要始終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堅持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堅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方針,堅持為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中央企業改革發展穩定服務。這“五個堅持”既是一貫的指導思想,也有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國有企業改革特點。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將黨的工作與經營管理相結合、黨管干部和黨管人才原則與市場化選聘人才的機制相結合、從嚴治黨與依法治企相結合、思想政治工作和企業文化建設相結合、發揮職工民主管理作用與維護企業領導人員依法行使經營管理職權相結合。這“五個結合”是黨的建設與中央企業實際結合的具體體現。堅持以上指導思想,就擺正了中央企業黨建工作的位置。
《意見》共9章29條,提出了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黨建工作的重要意義、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對黨組織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企業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人才隊伍建設、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職工民主管理、黨組織自身建設以及加強對中央企業黨建工作的領導等八個方面的任務提出了指導意見。
問:中央企業黨組織如何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通過什么方式保證監督黨的方針政策在企業的貫徹執行?
答:《黨章》32條明確規定了國有企業黨組織的五項任務,核心是充分發揮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保證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本企業的貫徹執行。做到這一條,企業黨組織必須參與重大問題決策。哪些是企業重大問題?《意見》強調黨組織不是參與生產經營的具體問題決策,而是參與企業帶有根本性、方向性、長遠性、全局性的重大問題的決策。主要內容包括: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企業生產經營方針、企業財務預決算;企業資產重組和資本運作中的重大問題;企業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企業重要人事安排及內部機構的設置調整;涉及廣大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等。
《意見》指出,黨組織參與決策是對需要參與決策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而不是代替董事會和經理層決策重大問題。要堅持和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企業領導體制;黨委會和法人治理結構要通過建立健全議事規則,完善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的程序和工作機制。黨組織對重大問題要集體研究,由進入董事會、監事會、經理班子的黨委成員通過多種方式分別反映黨組織的意見和建議,并把法人治理結構的決策結果反饋給黨組織,實現決策的科學民主。企業黨組織要發動全體黨員,團結帶領職工,積極推動重大問題決策的貫徹落實。當黨委發現企業重大問題決策不符合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或脫離實際時,應及時提出意見。如得不到糾正,應當及時向上級反映。
問:建立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新機制是當前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中的一個熱點問題。《意見》在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與利用市場機制選聘人才相結合方面有哪些新突破?
答:《意見》提出了建立將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與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相結合的選人用人新機制的基本要求。在目前情況下根據企業的現狀,要按照《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規定,根據國有獨資、控股和參股企業的不同情況,任免企業負責人或提出人選建議。同時要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逐步建立把黨管干部和董事會依法選擇經營管理者以及經營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權相結合的選人用人新機制。黨組織的主要職責是確定用人標準,研究推薦人選、嚴格組織考察、完善評價體系,加強監督管理,按照上述原則積極探索與法人治理結構相適應的工作方式。同時通過競爭上崗、社會公開招聘等方式引入競爭機制,改革用人制度。全面推進人才強企戰略,制定并實施企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重點建設好國有資產出資人代表、經營管理者、科技人才、思想政治工作者和高技能人才五類人才隊伍。建立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的考核評價體系和選用標準,建立和完善區別于黨政機關干部的企業人才評價體系,建立健全以考核評價為基礎,責任、風險與業績掛鉤,短期與中長期、物質激勵與精神鼓勵相結合的激勵約束機制,努力使中央企業成為優秀人才的聚集地。
問:《意見》對新形勢下加強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提出了哪些新舉措?
答:首先是要努力建設一支政治素質好、經營業績好、團結協作好、作風形象好,致力于為國有企業建功立業、得到職工群眾衷心擁護的企業領導班子。企業領導班子要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政策理論水平,把思想認識統一到中央關于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推進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促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的要求上來,進一步堅定搞好中央企業的信心和決心。
第二是要努力把企業黨組織建設成為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成為推動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的堅強政治核心和戰斗堡壘。中央企業及其所屬企業包括國有參股企業,都要設立黨的組織,建立黨的工作機構,配備必要的工作人員,保證黨組織正常開展活動的必要條件。《意見》提出在企業重組改制中要做到“三同時”,即新建經濟組織的同時建立黨組織,調整經營管理組織的同時調整黨組織的設置,配備經營管理人員的同時配備黨務工作人員。成立股份公司、中外合資企業要在企業章程或相關協議中明確黨組織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活動方式和經費保障等條款。
第三是要努力建設一支經得起困難和風險考驗,在企業改革發展穩定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黨員隊伍。要注意吸收優秀專業技術人員、生產經營一線優秀職工特別是優秀青年職工入黨。努力把符合條件的生產經營骨干培養成黨員,把黨員培養成生產經營骨干。力爭用三年左右時間,使中央企業絕大多數班組有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