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培訓班的通知
關于舉辦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培訓班的通知

文章來源:干教中心 發布時間:2023-04-03
各中央企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資委: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黨的二十大報告核心要義和關于國資國企改革發展黨建重大部署,推動國有企業黨員干部深刻領會黨的二十大關于國有企業高質量發展的最新要求,將黨的二十大精神轉化為國有企業高質量發展生動實踐,國務院國資委干部教育培訓中心將舉辦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內容
培訓班圍繞黨的二十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路、新戰略、新舉措,特別是關于國有企業的新部署、新要求,邀請中央黨校和國務院國資委相關工作負責同志等權威師資進行授課(課程安排見附件1)。
二、培訓對象
中央企業集團總部干部,中央企業所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及骨干人員、地方國有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及骨干人員。
三、培訓時間及地點
培訓時間:2023年5月21日—5月26日(5月21日報到)。
培訓地點:國家能源集團新能源技術研究院(北京市昌平區未來科學城英才北二街9號)。
四、培訓費用
1.培訓費:4500元/人,交費須采用在線支付或轉賬匯款方式,匯款請備注“學員單位+二十大班”。轉賬匯款信息如下:
開戶名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干部教育培訓中心
賬號:0200080709026402891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分行東城支行營業室
聯行行號:102100008075
培訓費發票由國務院國資委干部教育培訓中心開具,可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電子版)或增值稅專用發票(紙質版),紙質版發票由工作人員培訓時統一發放。
2.食宿費:550元/人·天,學員報到時由國家能源集團置業有限公司北京昌平中心收取,并開具發票。
五、注意事項
(一)請各中央企業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資委將本通知轉發給下屬企業或監管企業,組織相關人員報名參訓。報名請填寫《培訓班報名表》(附件2),并于5月6日前登錄“國資e學”平臺或掃描下方二維碼,根據提示上傳蓋章后的報名表并完成報名交費。
(二)報名經審定后不再更改,確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訓的,請提前電話告知。培訓期間原則上不允許請假,請參訓學員提前安排好工作,以確保培訓效果。
(三)請參訓學員攜帶身份證于5月21日14:00—19:00,前往國家能源集團新能源技術研究院202號樓1層大堂報到(路線圖見附件3)。
聯 系 人:陳萌、陳自重
聯系電話:010-63193374、010-63193292
報到地點前臺電話:010-80166666
【責任編輯:王占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