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屆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推薦報告書下載
第十八屆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推薦報告書下載

發布時間:2011-04-21
國管審[2011]2號
關于組織審定第十八屆
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資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企業聯合會,全國性行業協會,各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推動企業發展向主要依靠科技進步、勞動者素質提高、管理創新轉變,提高我國企業管理現代化水平,促進企業管理科學進步,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審定委員會決定組織開展第十八屆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的申報、推薦與審定工作。
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審定和推廣活動自1990年開展以來,已審定發布了17屆、1638項國家級企業管理創新成果,形成了國家級、地區和行業級、企業級的成果審定推廣體系,對推動我國各類企業提高管理現代化水平發揮了積極作用。2011年,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審定和推廣活動繼續由中國企業聯合會、國務院國資委企業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產業政策司和中小企業司共同主辦,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審定委員會負責組織。
為組織做好第十八屆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的申報、推薦與審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屆成果在全面反映我國企業各項管理創新的基礎上,應結合國家“十二五”規劃和當前企業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突出以下重點:制造業轉型升級與新興產業發展、核心技術突破與成果產業化、節能減排與綠色管理、并購重組與一體化整合、核心能力提升與對標管理、員工素質提高與勞動關系管理、先進質量管理與國際知名品牌創建、流程優化與精益管理、現代服務業發展與供應鏈管理、風險控制與危機管理、公司治理與集團管控、全面信息化建設與發展電子商務、社會責任管理與企業文化建設、誠信建設與法律事務管理、跨國投資與貿易爭端處理等。
二、推薦單位要遵照《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申報審定和發布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努力發掘各系統優秀管理創新經驗,引導企業認真總結、申報成果;在廣泛發動企業申報的基礎上,嚴格掌握標準,擇優推薦,突出申報成果的創新性、實踐性和效益性。同時,要結合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的特點,做好相關企業管理創新成果申報推薦工作。各地區國資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企業聯合會要加強溝通,共同做好組織推薦工作。
三、申報企業應按照《辦法》要求,在總結成功管理經驗的基礎上撰寫成果主報告,認真填寫成果推薦報告書,如實計算和闡述成果效益。
四、成果申報堅持企業自愿和地方、行業、中央企業、中國500強企業限額推薦原則。成果審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業索派費用,不得增加企業負擔,并堅決防止借此對企業進行檢查評比。
五、國家級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材料報送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9月30日,過期不列入本屆審定范圍。
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的審定、發布等具體業務工作,由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審定委員會辦公室承辦,有關事宜請與承辦單位直接聯系。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紫竹院南路17號
郵 編:100048
聯 系 人:劉剛、周蕊、張倩
電 話:(010)68701626;6843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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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