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先進集體代表名額分配表和參會人員回執表
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先進集體代表名額分配表和參會人員回執表

文章來源:國資委群眾工作局 發布時間:2009-04-07
關于召開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表彰大會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
為表彰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先進集體的先進事跡,激發中央企業廣大職工調整優化上水平的活力,努力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促進中央企業科學發展,國資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定于4月下旬在北京召開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表彰大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地點
時間:2009年4月23日(星期四)15:00,14:40入場完畢
地點:北京京西賓館西樓(會議樓)一層大會議室(北京市海淀區羊坊店路1號)
二、參會人員
(一)國資委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同志。
(二)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代表各100名(具體名額分配見附件1)。
(三)各中央企業負責人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約250人。其中:各在京中央企業黨委(黨組)或行政負責人1人,企業有關部門負責人1人;京外各中央企業黨委或行政負責人1人。
(四)國資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廳局負責同志約30人。
三、會議報到
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先進集體代表(包括京內與京外),請于4月22日15:00前到京西賓館前臺報到,統一入住京西賓館;參加當晚和23日上午大會統一組織的活動,并于23日14:30在會議樓前廳集合準備與領導合影。
各中央企業參會黨政負責人與企業部門負責人請于4月23日14:40前到會。
四、有關要求
(一)請各企業認真填寫回執(見附件2),于4月10日前傳真至國資委群工局。
(二)與會人員憑會議證件進入京西賓館。請各企業于4月17日當日17:00前持此通知到國資委西便門辦公區地下一層105房間領取會議代表證、出席證、車證。
(三)會議期間,與會人員須著正裝。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代表參觀活動時可著便裝。
(四)大會不向代表收取會議費、食宿費。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代表在23日表彰大會結束后,于當日24:00前離會,如需繼續住宿,請在回執中注明。所有代表截止到24日12:00前全部離會。
(五)各企業參會黨政負責人與有關部門負責人不安排食宿; 請各企業駐京辦事處落實好與會代表的接送工作。
聯系人:國資委群工局 毛溪泉 劉衛國
聯系電話:毛溪泉 010-63193032 13511019028
劉衛國 010-63193062 15110117204
010-63193013(傳真)
附件:1.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先進集體代表名額分配表
2.參會人員回執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