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央企業審計項目比選標的選取表等表格(編號:TGT-SASAC/200904D)
2009年中央企業審計項目比選標的選取表等表格(編號:TGT-SASAC/200904D)

文章來源:國資委收益管理局 發布時間:2009-11-03
編號:TGT-SASAC/200904D
根據《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令第7號)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等有關規定,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將組織對部分中央企業開展審計工作。國資委收益管理局委托三峽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本次比選代理機構(以下簡稱“代理機構”),負責比選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實施,擇優確定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承擔相關審計任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審計項目標的
本次經濟責任審計項目標的共2個。
二、審計項目比選程序
1.發售審計項目標的基本情況資料。
2.確定比選候選事務所。候選事務所采取自愿報名選取標的方式,每個標的確定5家候選事務所進入專家比選評議程序。
3.組織專家比選評議。根據《中央企業財務審計項目評標(比選)計分體系》,由專家對每個標的的候選事務所進行集中評議,確定中選事務所推薦名單。
三、標的基本情況資料的獲取
1.時間:2009年11月3日-4日
2.地點:代理機構
3.標的基本情況資料售價每套人民幣貳佰元,郵購每套增加伍拾元,多購不限,售后不退。
4.事務所應憑以下資料獲取標的基本情況資料:
?。?)注冊地在北京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交《承諾函》(附件一)原件(壹份),以及比選保證金。
?。?)注冊地不在北京市的會計師事務所可以提交《承諾函》(附件一)原件或復印件(壹份),以及比選保證金。獲取標的資料時僅提交《承諾函》復印件的,事務所應于提交報名資料時遞交《承諾函》原件。
四、比選保證金
有意報名參加本次標的選取活動的事務所須提交金額為人民幣壹萬元的比選保證金。未提交合格保證金的事務所不得報名參加標的選取。
1.當事務所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報名后撤銷已提交的《標的選取表》;
?。?)取得候選事務所資格但未按規定參加比選;
(3)在相應標的中選后,由于事務所的原因,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與國資委簽署《業務約定書》;
?。?)擾亂本次比選工作秩序,或干擾組織工作致使工作進程延誤的;
?。?)在本次比選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
2.保證金的提交。
?。?)保證金的形式:支票或電匯。
?。?)提交地點:詳見比選公告“九、聯系方式”。
?。?)提交時間:購買標的基本情況資料時提交。
3.保證金的退還。
?。?)未獲得任何標的候選資格的事務所,保證金將在報名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原額(不含利息)退還。
(2)未在相應標的中選的事務所,保證金將在比選結果公布后5個工作日內原額(不含利息)退還。
(3)中選事務所的保證金將在簽署《業務約定書》后5個工作日內原額(不含利息)退還。
五、事務所候選資格
1.經濟責任審計項目標的候選條件為:
?。?)近三年內未承擔標的企業主審或者參審業務(含財務決算審計、清產核資業務)。
?。?)具有組織經濟責任審計和企業績效評價工作能力,并在規定工作期間內,有能力調配較強工作力量,按時保質完成審計工作任務。
2.比選當年(2009年)已承擔國資委各類審計項目2個以上(含2個)的不再列入候選范圍。
3.每家事務所本次最多選取1個審計項目標的。
4.本次比選不接受2家以上(含2家)事務所組成的聯合體報名。
六、事務所候選規則與程序
1.報名。
(1)報名時間:2009年11月6日9時-15時
?。?)報名地點:詳見比選公告“九、聯系方式”
(3)報名方式: 所有符合候選條件的事務所均應在規定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郵遞或專人送達的方式,密封提交以下文件。文件封套的騎縫處應加蓋申請人公章,沒有按要求密封和加蓋公章的文件將被拒收。未在規定時間送達的,視同放棄本次報名。
文件1: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壹份、加蓋公章);
文件2:標的選取表(附件二)(壹份、加蓋公章)。
2.候選規則。
?。?)根據事務所提交的有效《標的選取表》,對事務所候選資格進行復核,不符合條件的事務所視同放棄本次報名。
?。?)組織方將在公證機關的監督下,根據符合候選資格的事務所提交的報名文件,對每個標的按入圍排名順序由高到低確定5家事務所,作為候選事務所。候選事務所不足5家但達到2家以上的(含2家)進入比選程序;候選事務所僅為1家的直接中選;若某個項目標的無候選事務所,則由組織方按規定采取替代程序。
?。?)標的候選資格確定后,組織方通知事務所根據候選結果購買《比選文件》?!侗冗x文件》售價人民幣叁佰元,郵購每套增加伍拾元,多購不限,售后不退。
3.入圍事務所在入圍資格有效期內發生變更、合并、分立等情形的,其入圍資格與排名確定說明:
?。?)入圍事務所名稱、法定代表人等變更的,變更后事務所仍具有入圍資格,排名按變更前事務所排名確定。
?。?)入圍事務所與非入圍事務所發生合并的,合并后事務所仍具有入圍資格,排名按合并前事務所排名確定。
(3)入圍事務所之間涉及2家或2家以上事務所合并的,合并后事務所仍具有入圍資格,排名按合并前事務所中排名較高者確定,同時取消合并前除排名較高者以外的其他事務所入圍排名。
?。?)入圍事務所分立為2家或2家以上事務所的,分立后事務所中承繼分立前事務所資質的仍具有入圍資格,排名按分立前事務所排名確定,分立后未承繼分立前事務所資質的不再具有入圍資格。
4.入圍事務所于2009年7月31日后發生前述變更、合并、分立等情形的,應當于獲取標的基本情況資料時,提交變更、合并、分立前后有關部門或機構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公章)。
七、國資委將適時在網站上公布事務所候選結果。
八、審計項目比選
1.事務所提交比選申請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09年11月12日10:00-11:00。
2.專家評審和事務所陳述時間為2009年11月12日。
3.具體比選工作要求見《比選文件》。
九、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三峽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9號富凱大廈B座21層2101室,100140
聯系人:張軼/劉磊
電 話:010-58688576/66573971;傳真:010-66573066
戶 名:三峽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賬 號:11001020500059084276
開戶銀行:北京建行月壇支行
附件一:承諾函
附件二:標的選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