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國資委開展重大案件管理專項行動取得成效
上海市國資委開展重大案件管理專項行動取得成效

文章來源:法規局 發布時間:2023-07-28
上海市國資委制定《關于推進法治國企建設加強法律案件管理的實施方案(2020-2022年)》,開展重大案件管理專項行動,按照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聚焦“壓存案、挽損失、降敗訴、建系統、促管理”,圍繞“加強事前機制建設、注重事中監督管理、強化事后總結問責”三方面展開,通過三年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相關工作
(一)事前機制建設
一是舉辦專題培訓班,組織監管企業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增強企業領導的法治意識,提升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能力。二是制定《企業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對重大案件負總責。針對部分案件較多的企業,將提高案件挽損率納入企業法定代表人考核指標,壓緊壓實企業主體責任。三是編制《市國資委監管提示函、責任約談和通報工作規則》《市國資委監管企業重大案件管理工作指引》《市國資委監管企業法務管理工作指引》等配套制度,制定招標投標、勞務分包、關聯交易、物資采購專項合規指南,指導企業從制度層面加強合規管理體系建設,提升重大案件管理水平。四是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市國資委監管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的實施意見》,加強對企業總法律顧問的推進力度和規范程度,發揮總法律顧問的審核把關作用。五是啟動監管企業重大案件信息采集信息模塊的開發工作,推進監管企業重大案件信息在線填報。同時,與司法大數據中心開展企業案件數據方面的合作。
(二)事中監督管理
一是與市司法局加強合作,全面完成企業公司律師設立,加強外聘律師管理,進行定期考評和動態調整。二是牽頭成立市國資委法律糾紛研究委員會,召開法律風險分析季度例會,開展多起市屬企業間案件糾紛調解工作,成功化解重大案件。三是加強案件培訓,包括涉外法律糾紛、涉疫合同糾紛、融資性貿易糾紛、刑民交叉案件等,邀請法官、專家、律師及企業總法律顧問授課。四是積極推動市人大將“鼓勵國企調解”條款納入《上海市多元化解糾紛條例》,首次從地方立法層面推動國有企業建立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與相關法院、仲裁機構建立合作機制,推行案前先行調解制度。
(三)事后總結問責
一是定期完成年度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分析報告,向有關部門按季度移送重大風險線索,并移交一批案件中發現的違法違規線索。二是針對企業反映集中的案件類型,完成國企房屋租賃糾紛、多元投資主體企業涉公司糾紛等專項法治體檢,形成分析報告、典型案例、合同模板和操作指引。三是收集梳理企業正反兩方面的案例和風險事件,編入《上海國資法治動態》雙月電子刊,供其他企業借鑒。
二、取得成效
一是案件管理水平顯著提升。通過專項行動,2022年度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數量及金額雙下降,挽損率大幅提升。企業法務人員隊伍建設規范化和專業化不斷提升,截至2022年底,監管企業均已配置公司律師,85%企業單獨設立訴訟團隊或指定專人負責案件管理,85%企業已建立覆蓋各級子企業的律師庫,并建立律師工作評價機制。二是風險防范機制逐步增強。截至2022年底,85%企業將法治建設情況(包括案件管理情況)納入企業主要負責人年度述職報告,并每年組織召開依法治企工作會議,67%以上企業建立合規管理體系,80%以上企業將案件管理納入企業信息化管理系統。三是案件總結問責得到強化。截至2022年底,65%企業建立案件管理激勵約束和問責機制,90%企業定期對重點案件、案件高發領域進行總結分析,查找和彌補經營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
【責任編輯:豐收】